昨天,徐先生拉上他的父親和妻子,一同到本報編輯部訴苦,他們認為有充分理由說明,車牌號被改,完全是被別人惡搞的,希望交警部門免于處罰。
被加“一杠”:車牌號白天是“E”,晚上變回“F”
小徐是溫嶺濱海鎮人,剛大學畢業不久,在路橋金清鎮某企業上班,做管理。
“我當時懵了,怎么會這樣?”到記者辦公室開始講述時,小許還一臉的焦慮。
事情從去年11月16日說起。那天上午9點左右,小許開著他那輛比亞迪,行至濱海鎮靖海村火叉港紅綠燈時,被路上執勤的交警攔住,發現前面車牌號有涂改現象——號牌中的“F”變成了“E”,即被加一杠,用雙面膠粘貼了一橫。
“我被交警叫到車身前,在邊上群眾提醒后,才知車牌號被弄成了這樣。“雖然,小徐現場向交警作了辯解,但當地交警部門認為,車牌號被改是事實,于是作出了行政強制措施。
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交規規定,偽造、變造車牌,除了要被扣車外,得處以15天以下拘留,罰款2千元至5千元,性質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有意思的是,通過監控平臺,在這20天多內,將車子行駛軌跡截圖了47張,發現25張是涂改,而且都是在白天。也就是說,在這段時間,小徐車牌號字母中,白天是“E”,晚上又變回了“F”。
就此,記者咨詢了市車管所相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他說,車牌號采用反光材料,而后加的“一橫”,到了夜間不會反光,因此就變回“F”了。
“車牌號被改,我一直不知道,不然,我難道每日白天加一橫,晚上又拿掉嗎?”小徐說。
因此,小徐在交警出具的處罰決定書上,選擇了“有異議”一項,即要求申請行政復議。
同事車牌號同樣遭涂改
由于不服交警部門的處罰決定,去年11月23日,即在規定的時間內,小徐向溫嶺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理由是懷疑被人報復或惡作劇,本人沒有涂改行為。
經過梳理,記者發現,小徐撇清自己沒有違法違規的理由有以下四點:
首先,車牌號前后不一,只是變更了前面車牌號字母,后面車牌號并未更改。小徐說:“稍有頭腦的都知道,后面車牌號不改,被監控拍到,如果主觀上想違規行駛,不等于白改了嗎?”
第二,車牌雖然被變造,但沒有被交通監控系統記錄過違章和違規。“同理,如我是本人涂改,目的是為了干違規的事情啊。”他說。
第三,車輛用于上下班,每天行駛路程短,行駛軌跡固定。也就是說,這條路小徐熟悉,他不需要,也沒必要靠涂改號碼來規避監控拍攝。
最后一點,也是小徐認為最重要的,不但他車牌上的“F”改成“E”了,他還有兩位同事的車子,也出現了被改動的情況,他們的車牌上的“O”加上一點后,都改成了“Q”字。
于是,在申請行政復議期間,小徐和同事一起去金清派出所報了案,派出所沒有立案,但出具了接警的證明。“讓我更疑惑的是,他們的車牌號從去年9月份就開始涂改,也一直沒被發現,有可能故意為之,然后又報警。”
昨天下午,記者趕赴溫嶺,見到了小徐的同事小K,他向記者證實,在10月份時,他的那輛車車牌號上的“O”,無緣無故被添上一點,變成“Q”。他曾在朋友圈里發過,不過此事當時小徐也并不知情。“如果當時聽說這樣,我也會注意下自己的車子了。”小徐說。
盡管小徐向溫嶺有關部門作了詳細說明,但受理機關最后還是認為,交警采取的行政強制措施,包括程序在內都是依法進行的,維持了交警部門的強制措施。
“我對交警的執法程序沒有異議,但我的確是冤枉的。”眼下最苦惱的,小徐沒辦法直接證明車牌號不是自己涂改的,“舉個不恰當的比喻,有人在我身邊遇害,我個人沒法證明清白啊。”
如何處理尚未決定,交警部門表示會認真調查
“如果單單罰點小錢,我們也就認了,但如被拘留,會給他們今后的生活帶來影響啊。”對于孩子因車牌號被涂改帶來的窘境,小徐的父親表示非常擔憂,他希望公安部門認真調查,還兒子一個清白。
1月23日下午,記者將有關情況與市交警局作了匯報,市交警局分管領導與溫嶺相關部門作了了解,但沒有給出具體處理意見。
昨天,記者聯系溫嶺交警大隊辦案民警張警官,他表示,對于小徐提供的情況,交警部門開始并不知曉,目前也只采取扣車等強制措施,至于最后怎么處理,待他們認真調查后才作決定。
截稿前,記者從溫嶺交警大隊濱海中隊了解到,交警部門對小徐的情況進行了重新筆錄,小徐也遞交了較為完整的資料,他期待交警能客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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