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環境復雜的背景下,新《消法》的部分規定卻遭到了包括地板行業在內的諸多商家的否定,在地板電商領域,甚至出現部分商家拒絕、抵制等現象。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召開新《消法》實施半年情況通報會。總局消保局、中國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分別就新《消法》施行半年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通報。新《消法》自施行以來,始終將消費者的權益放在首位,其“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更是受到廣大消費者的好評。然而,在市場環境復雜的背景下,新《消法》的部分規定卻遭到了包括地板行業在內的諸多商家的否定,在地板電商領域,甚至出現部分商家拒絕、抵制等現象。在消費者權益和地板商家利益不斷激化的矛盾中,地板市場環境該如何規范?
自今年3月新《消法》實施以來,其中一項“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以內退貨”的規定,雖然極力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但是在實際的施行過程中,卻令許多地板商家異?鄲馈
近日,市民李先生在網上購買了一批地板產品,但是由于收到地板后發現與房間之前設計的風格不搭配,于是要求退貨,但是地板商家以“物流費用大、地板產品無質量問題不予退貨”為由拒絕了李先生的要求;無獨有偶,來自武漢的周女士同樣遇到了這類問題。9月初周女士在一家地板實體店訂購了一批地板產品,但是當地板鋪好第二天之后,周女士發現地板有些變形,于是認為地板質量存在問題,要求賠償。但是商家認為地板變形是由于周女士拖地時水分過多導致,因此拒絕賠償。然而,新《消法》有明確規定,針對經營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事實說明,新《消法》是站在相對理想的市場環境下,為消費者謀得最大的利益。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地板商家與消費者之間仍然存在諸多矛盾。由于新《消法》過于理想化的規定,也使得其在地板市場上出現“水土不服”的情況,縱使各種規定深得消費者“人心”,但其實施仍需考慮具體情況。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企業數量的增多,整個地板行業的市場競爭也愈來愈激烈。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部分地板企業受到利益的驅使,在生產和銷售時本身存在一定的問題,導致地板市場上矛盾激增。
完全理想的地板市場環境幾乎是不會存在的,然而,通過地板企業、消費者以及國家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市場環境可以得到改善,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也可以得到緩解。地板企業作為地板市場上主要構成者,在生產和銷售產品時,一定要本著以“質”為先的原則,從近年各種矛盾糾紛來看,因質量問題而造成的糾紛事件高達九成;盡管消費者受到相關政策的保護,但是也要充分考慮到地板商家售賣產品過程中的難處,在購買前要仔細斟酌,并且仔細地向商家詢問產品信息,以確保不必要的過程產生額外的費用;而國家相關部門,在制定規范市場的規定時,也要本著實際情況出發,均衡市場主體之間的利益,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要稍微考慮到地板商家的權益。這樣整個地板市場才能朝著更健康、更規范的軌道上發展。據人民網
原標題: 新《消法》“7天無理由退貨”屢遭地板商家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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