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
臺州市面上銷售的煙花爆竹安全嗎?
銷售點有無超范圍銷售?
臺州灣新區進行聯合大檢查
確保市民平安過大年
為了維護全縣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嚴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春節前夕,臺州灣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海虹街道、三甲街道以及應急管理部門對臺州灣新區的煙花爆竹市場進行了聯合大檢查。
重點檢查超范圍銷售等違法行為
在海虹街道,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店進行日常巡查,重點對占道經營銷售煙花爆竹、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超量存儲、異地存儲煙花爆竹等行為開展全面排查。
臺州灣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海虹中隊中隊長陳剛:煙花爆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規范經營,并做好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這也是堅決杜絕春節期間安全事故的發生關鍵。
進行安全防范宣傳教育
同時,執法人員還對煙花爆竹銷售點負責人及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的群眾進行安全防范宣傳教育,嚴厲打擊轄區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出店經營現象,要求被店家立即進行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
臺州灣新區海虹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國平:春節期間,我們將開展持續性的檢查,對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對情節特別惡劣、屢教不改,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進行立案查處,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溫馨提示
以下行為將被處罰
1.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一經發現,則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
2.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隨意出租、出借、轉讓《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假冒、偽造、變造煙花爆竹許可證;(隨意出租、轉讓許可證等行為一經發現,分別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假冒、偽造、變造許可證等行為,分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收繳假冒、偽造、變造的許可證。)
3.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違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的煙花爆竹種類和限制存放數量的規定存放煙花爆竹;(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4.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未在核準的地點經營;(違反本條,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或電頭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稿件,均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并保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電頭。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