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相關規定,2021年11月1日起,不具備“浙品碼”的電動自行車,不能銷售,也無法在車管所登記上牌,浙江省電動自行車進入了“一碼統管”的新時代。
簡單地來說就是,電動自行車將發放“碼牌合一”數字化車牌。
數字化車牌
原備案登記車牌
(1)“碼牌合一”數字化車牌特色:
“碼牌合一”數字化車牌與舊的車牌不同之處就在于牌照上方的“浙品碼”(二維碼),只要掃描“浙品碼”可以掃描出車輛、蓄電池及牌照的相關信息,實現“一碼知全貌”。
(2)“浙品碼”的作用:
浙品碼是產品質量問題的“溯源碼”,一車一碼,無法假冒。若用戶發現產品存在問題,可以掃碼反饋。同時產品入庫、出貨都能一“碼”溯源,讓產品售后流向有處可循,避免不必要的銷售糾紛。當產品發生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依據浙品碼找到相應的商家和廠家索賠,定責、追責更清晰。
(3)車輛和電池“浙品碼”示意圖:
整車浙品碼在車身前部顯示盤下方的顯眼處;蓄電池浙品碼在蓄電池頂部平整、光滑的表面上。
市民張大媽:“之前已買但未上牌的無碼車輛如何辦理?”
車主已購無碼車輛聯系商家補碼或由駐點交管登記點的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賦碼后再予以上牌。
市民張大媽:“電動自行車是網購的能上牌嗎?”
可以哦!由駐點交管登記點的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賦碼后再辦理上牌。
一是全市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必須通過“浙江e行在線”平臺對所有庫存車、電池完成“浙品碼”賦碼。自11月1日起,無碼車輛一律不得銷售。
二是所有車輛及標配電池需賦“浙品碼”后才能上牌,請購買時與商家確認是否已賦碼。消費者已購無碼車輛請聯系商家補碼后再上牌。
三是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中要求整車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且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當車速超過25Km/h時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裝配完整的整車重量不超過55Kg(包含電池),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得超過48V。2023年1月1日起,不符合新國標的車輛將不能上路行駛。
下一步,臺州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強多部門協作,完善全鏈條、全流程、全閉環的監管機制,深化推進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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