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高考進入倒計時。今年起,浙江招生錄取分段由3段改為2段。新一段線按實考人數的60%劃定,新二段線按實考人數的90%劃定。
近日,浙江省內高校集中公布招生章程。今年各校招生錄取原則以及專業有哪些新變化?臺州市4所高校招生章程長啥樣?小編為大家精心梳理如下,一起來看看~
一、部分省內高校招生章程變化
01 浙江工業大學
錄取原則:浙工大今年實行大類招生,學生進校一段時間以后,在充分了解類內各專業的基礎上進行類內專業確認。浙江省考生報考浙工大健行學院實驗班的基本條件(不含“三位一體”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高出浙江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50分(含)以上。
02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錄取原則:杭電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政策執行。
2021年部分專業按照大類招生,大類招生中所含專業及專業的培養方向,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03 溫州醫科大學
錄取原則: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調檔比例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為1:1;進檔的考生,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組內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04 浙江師范大學
錄取原則: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傳統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檔比例為100%。
浙江省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如存在高考總分和位次號相同,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高、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轉專業政策:學校全面放開轉專業申請,為學生提供兩次(分別在第二學期和第四學期)轉專業申請的機會。除已有規定的特殊類型招生學生外,其他學生均能參加轉入專業的選拔考核,通過考核后可進入該專業學習。
05 杭州師范大學
錄取原則:普通類專業,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若進檔考生總分和位次號均相同,按照“綜合素質評價—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021年杭師大部分專業實行按類招生,具體錄取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06 浙大城市學院
專業變化:2021年浙大城市學院有25個普通類本科專業(類)和1個藝術類本科專業類招生,專業增加人工智能、統計學。
錄取原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調檔比例為100%;按照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部分專業實行按類招生。按同一專業類招收的本科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在完成專業類學科基礎學習后,可根據自身的發展目標、興趣特長和能力等,按學校有關規定,選擇修讀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
07 浙大寧波理工學院
招生計劃:2021年,浙江省: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專業面向藝術類第二批(省統考專業)招生,其他專業面向普通類(含普通類提前)招生。
錄取原則: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對實施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省份(以下簡稱“新高考改革省份”)設定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類)志愿。
08 嘉興南湖學院
2020年12月,嘉興南湖學院成功轉設為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專業變化:專業設置上,學校目前有34 個本科專業,涵蓋文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工學、醫學等 6 大學科門類。2021年取消大類招生,全部采取分專業招生的模式。
09 溫州理工學院
2021年1月27日,溫州大學甌江學院轉設為公辦普通本科高校,轉設后校名為溫州理工學院。4月21日,溫州理工學院正式揭牌。
溫州理工學院現有49個本科專業,涵蓋工學、文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藝術學、教育學等八大學科門類。今年新增金融科技、機器人工程、物聯網工程和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
二、臺州高校2021年招生章程
01 臺州學院
臺州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臺州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水平,擇優選拔人才。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臺州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0350,浙江省院校代碼:0023。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臺州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
椒江校區:浙江省臺州市市府大道1139號;
臨海校區:浙江省臨海市東方大道605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具體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和批次以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錄取要求
(一)身體健康要求:學校依據教育部等部委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對規定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二)外語語種及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師范)、英語、商務英語專業錄取時,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時,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其余專業錄取時對外語語種及單科成績不作要求,但學生入學后修讀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三)無性別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及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在招生計劃數的100-120%之間。
第十六條 錄取辦法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
(一)普通類
1.浙江省
浙江省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2.浙江省外
進檔考生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組)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者,先按文化總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擇優錄取。
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錄滿為止。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新高考改革省份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其余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二) 藝術、體育類
1.藝術類
學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對文化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省統考成績、高考總分、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低排序依次擇優錄取。綜合分成績(滿分為750分)具體折算方法:
(1)浙江省
綜合分成績=高考總分(文化總分+政策加分)×50%+專業省統考成績(折算成100分)×7.5×50%。
(2) 浙江省外
單獨設定藝術類考生投檔分計算方法的生源省份,按照所在省統一的綜合分折算規則并錄取。未設定計算辦法的生源省份,則采用浙江省藝術類綜合分計算辦法。
2.體育類
對文化、術科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成績(滿分為750分)具體折算方法:綜合分成績=高考總分(文化總分+政策加分)×50%+術科成績×7.5×50%。
若綜合分相同,則按術科成績、文化總分、單科成績(語文、數學、外語)順序依次擇優錄取。
體育專業特招生按照《臺州學院2021年體育專業特招生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三)三位一體、定向、專升本、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臺僑生等招生類別的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在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八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采用學分制學費標準預收,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 學年開始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
第十九條 學校具有完善的“獎、助、貸、補、減”資助工作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校“三臺”特等獎學金、校一、二、三等獎學金等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經濟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報到開通“綠色通道”。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介紹、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學校網址:https://www.tzc.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tzc.edu.cn
微信公眾號:臺州學院招生
咨詢電話: 0576-88669696
第二十一條 定向計劃、單獨考試、專升本及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第二十二條 學校2021年與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合作進行兩年制的專升本培養,考生錄取后在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就讀,修讀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并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學校本科文憑。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臺州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監督電話:0576-88665794。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生源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本章程若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政策相抵觸,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臺州學院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02 臺州職業技術學院
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院校國標碼:12790,浙江省代碼:0066,學校地址:浙江省臺州市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郵編:318000)。
第三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性質:公辦。
第四條 本校所有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五條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與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處是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實施 “陽光招生”,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不超過110%;省內首輪投檔一般為1:1。具體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選考科目范圍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第十四條 我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學校對所有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錄取專業,即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的,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退檔。
第十五條 總分相同的考生,浙江省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其他省份沒有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參考外語、語文(文史類)或數學(理工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和商務英語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無專業分數級差和加試要求。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要求:身體健康與專業體檢受限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九條 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學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條 各專業學費標準為:
(一)金融服務與管理、現代物流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等專業學費為6000元/學年。
(二)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等專業學費為9000元/學年。
(三)其他專業學費為6600元/學年。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勤工助學、“綠色通道”入學和臨時困難補助等,以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聯系方式及錄取查詢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一)通訊地址:臺州市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郵編:318000
(二)咨詢熱線:0576-88656666、88660086、88660087、88656200
(三)監督舉報電話:13732337257
(四)學校網址:http://www.tzvtc.edu.cn
(五)招生網址:http://zs.tzvtc.edu.cn
(六)學校招生微信公眾號: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tzzyjsxyzs)
(七)學校招生QQ群:139992182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公布錄取結果。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
03 臺州科技職業學院
臺州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 總 則
(一)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臺州科技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招生工作。
(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二、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臺州科技職業學院
(二)學校代碼:國標13746,浙江省標0075,其它省招生院校代碼詳見統一公布的招生計劃
(三)學校地址: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嘉木路288號
(四)辦學地點:浙江省臺州市
(五)郵政編碼:318020
(六)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七)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三、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四、錄取規則
(一)浙江省錄取規則
執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考生選考科目以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浙江省內各專業招生選考科目見表1),只需1門在專業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的專業,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普通類專業: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比例為1:1。
單獨考試類專業:按考生總成績高低,分類別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比例為1:1。
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愿順序錄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錄取,位次仍相同的考生,則志愿順序在前的考生先錄取。
表1 浙江省內各專業招生選考科目
注:最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二)外省錄取規則
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照相關省份的規則錄取。
(三)外語語種要求:不要求。學校教學語種:英語。
(四)計劃調整: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五)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一)園藝技術(浙江省政府資助專業)浙江戶籍免學費。
(二)現代物流管理、商務英語、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現代文秘、財富管理、保險實務專業學費為6000元/學年。
(三)藥品生產技術、園林工程技術、環境工程技術、食品檢驗檢測技術、機械制造及自動化、模具設計與制造、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電信服務與管理、智能控制技術、飛行器數字化制造技術、工業設計、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為 6600元/學年。
(四)大數據與會計、市場營銷、金融科技應用、學前教育專業學費為6900元/學年。
(五)數控技術專業學費為7590元/學年。
六、獎勵、助困措施
(一)國家、省、校獎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均按國家、省規定金額發放)、校級獎學金、社會資助獎勵基金等,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二)國家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按國家規定分檔發放,一檔助學金4500元/年,二檔助學金2700元/年。
(三)特殊困難補助:包括臨時困難補助和專項補助。家庭臨時發生特殊困難的學生,可申請資助,學校視困難程度給予2000-6000元臨時困難補助;專項補助有新生生活和伙食補貼、新生救助金、春節慰問金和春節回家交通補貼。
(四)助學貸款:確有經濟困難的學生,學生以個人信譽為保證,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人每學年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優先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學生通過勤工助學解決困難,完成學業。
(六)減免學費:特殊困難的學生,可申請減免學費,學校視學生困難程度給予部分或全部減免。
七、畢業證書
學生畢業后發給臺州科技職業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由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
八、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一)聯系電話:0576-89188199、0576-89188299
(二)傳真:0576-89188066
(三)網址:
學校網址:http://www.tzvcst.edu.cn/;
招生網網址:http://zs.tzvcst.edu.cn/,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進行在線咨詢。
(四)E-mail地址:zs@tzvcst.edu.cn
04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國標碼:14089 浙江省代碼:0087)
第三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臨海市(郵編317000)
第四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或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在具體執行中,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八條 對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規定。學校對各專業設定了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報相關志愿,各專業選考科目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錄取工作根據省教育考試院要求,根據考生分數優先原則,對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
第九條 對實行學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規定。進檔的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校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隨機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到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 外語語種要求:無(學校外語教學全部使用英語)。
第十一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條 無專業分數級差和加試要求。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嚴格執行浙江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等有關收費規定,學費按不同專業收取12000—13000元/學年,最終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對招收錄取來自外省學籍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間,每生每學年給予一定的經濟資助。
第十五條 獎勵措施:按國家規定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
第十六條 畢業證書: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考核合格,修滿規定的學分準予畢業的學生,頒發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十七條 被錄取的新生,須憑我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我校。
第十八條 錄取新生須持學校《錄取通知書》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無正當理由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一)聯系電話:(0576)85120908,85120098
(二)傳真:(0576)85120948
(三)院校網址:www.geely.edu.cn
(四)校址:浙江省臨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或電頭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稿件,均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并保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電頭。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