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2月26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羅亞妮)近年來,與中小學教育懲戒有關的社會事件頻頻登上熱搜。如何把握懲戒尺度,正確引導中小學生,是廣大教育工作者及家長普遍關注的問題。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將教育懲戒納入法治軌道。《規則》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規定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于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規則》明確,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及其教師應當予以制止并進行批評教育,確有必要的,可以實施教育懲戒: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要求或者不服從教育、管理的;擾亂課堂秩序、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吸煙、飲酒,或者言行失范違反學生守則的;實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險行為的;打罵同學、老師,欺凌同學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對于懲戒的尺度,《規則》劃定了七條“紅線”以防止實踐中個別教師將體罰和變相體罰作為教育懲戒進行實施: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復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因個人或者少數人的違規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因學業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因個人情緒、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其他侵害學生權利的。
在此基礎上,椒江區全省首發《椒江區中小學教育懲戒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及配套實施體系,助力教育懲戒落實落細。
據了解,椒江率先選取椒江二中、前所中學、學院路小學、洪家街道中心小學等4所學校開展教育懲戒工作試點,涵蓋城鄉、義務教育全學段,在教育懲戒的具體內容、操作流程、適用情形、實施規范和申訴及救濟程序等內容上,作了全面探索并推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推行教育懲戒工作過程中,椒江堅持政府主導,學校、家庭、社會多元參與管理,推動建設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懲戒協同體系。區教育局指導學校根據《規定》中的教育懲戒輕重程度,設置對應的校規校紀,并建立“三方”校規校紀執行委員會。當擬作出嚴重懲戒和紀律處分時,應學生及家長要求,啟動“教育懲戒聽證會”程序,由校方、教師、教育專家、法律顧問等組成聽證復核機構,協同解決懲戒難題,切實維護師生雙方共同權益。
雅正室
為了全方位保障學生、家長的陳述和申辯權利,椒江區教育局創新舉措,在《實施細則》框架內,形成教育“懲戒-申訴-監督-執行”流程圖,精細化詳解懲戒全過程。同時設置雅正室等思過場所,滿足低樓層、窗戶半封閉、配備錄音錄像設備等條件,專人陪同,給予學生自我反思空間,兼顧思過過程的安全性和教育性。
下階段,椒江區將在試點的基礎上,跟蹤評估各校教育懲戒工作,不斷完善《實施細則》,確保教育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并在全區各學校鋪開實施,讓“懲戒有風險,教育需謹慎”不再成為橫亙在教師心理的管理難題。
據人民日報、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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