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琦被處分了!”
“紀委辦案真給力。雖然事情時隔久遠,但是我們一反映,還真查清楚了!”
近日,臺州市路橋區桐嶼街道鹽岙村原村文書陳琦被街道黨工委給予黨紀處分的消息引起了村民議論。
事情還要從一份實名舉報信說起。2020年1月,路橋區區委第一巡察組與路橋區桐嶼街道紀工委,幾乎同時接到了一封實名舉報信:我舉報鹽岙村村文書陳琦在辦理時任村委會主任蔡仙兵父親的青苗補償時,擅自更改青苗補償報告,給“村長”父親多發放補償款近萬元。

桐嶼街道紀工委工作人員在鹽岙村回訪了解青苗補償款的發放情況
區委第一巡察組會同桐嶼街道紀工委立即對問題線索進行了初核。事情雖然是五年前的事情,但是通過翻閱檔案、底稿,很快查清了事實真相。五年前,由于發展需要,鹽岙村的部分土地被政府征用,為了對失土農民進行合法合規地賠償,飛龍湖管委會委托臺州市平正土地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對設計地塊上的青苗進行評估,并出具了評估報告。

桐嶼街道紀工委工作人員翻閱檔案、底稿
時任村委會主任蔡仙兵(2017年3月因交通肇事罪被開除黨籍,同月村委會換屆,免去其有關職務)看到報告后發現自己父親名下的兩塊地的面積有差錯,一塊多報了,一塊少報了,于是電話告知陳琦及時予以核實調整。陳琦接到電話后,僅憑村委會主任蔡仙兵在電話里的說法,未經村班子商量確定且違背村里制定的評估規則的情況下,即對地塊面積進行了修正,將其中一塊面積增加0.233畝,一塊面積減少0.233畝。由于不同地塊的青苗補償標準不一,導致該戶多發放了4251元的青苗款。
街道紀工委:“你接到電話就直接改了?”
陳琦回憶起五年前的事情,懊悔地說:“怪我當時想得太簡單了,以為一塊多點一塊少點,反正總數一樣就可以了。卻忘了地塊不一樣賠償的價格也是不一樣的。怪我自己法律法規意識不夠,當時覺得是小事,改了數據卻換來了處分。現在想想真是糊涂。早知道會造成這個后果,當初我肯定不會擅自修改了!”
2020年5月,陳琦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多發放的4251元青苗補償款也按規定被追回。
“村文書是直接與村民打交道,與村民聯系最多的人。如果村文書的工作亮起了‘紅燈’,很可能直接損害村民的切身利益,損害黨組織的公信力。這起案件,雖然間隔時間較遠,但執紀必嚴,違紀必究。規范村級小微權力,我們始終在路上。”負責延伸巡察村社的第一巡察組副組長黃妙福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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