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利用工作便利,無視法律規,定鋌而走險進行公民個人信息買賣獲利。近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椒江警方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掌握公民個人信息
萌生“生財”念頭
8月1日,椒江公安分局前所派出所接到椒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移交的“有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線索。接到線索后,前所派出所立即開展調查,于當天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張某抓獲。張某對其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張某從事教育培訓行業,由于工作需要,他除了自己掌握大量的學生信息,還從同行業的女友的電腦中盜取了包含學生姓名、學校、生日、聯系方式等公民信息3萬余條。今年3月,他在椒江某教育培訓機構離職時,以交換的方式從某教育培訓機構的負責人處獲得包含學生姓名、學校、生日、聯系方式等學生信息文件夾,包含公民個人信息1556條。張某便萌生了利用倒賣個人信息牟利的想法。
嘗到甜頭膽子大
網絡叫賣找買家
今年4月,張某應聘至椒江區某教育培訓機構萬達校區,為證明自己能勝任工作,他以700元的價格向這家教育培訓機構負責人王某出售了公民個人信息3.3萬余條。與此同時,張某還在人力網、58同城等網站發布包含“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內容。6月14日,張某將3萬余條包含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的學生信息,以1200元的價格出售給另一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李某。
8月2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張某被椒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0月22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椒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及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三家教育培訓機構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法律鏈接
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提醒
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嚴重后果,對此,警方堅決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張某的案例給相關從業人員上了深刻的一課,希望引以為戒。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或電頭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稿件,均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并保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電頭。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