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市人社局于近日出臺了《關于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從8月1日起,臺州市本級的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流程和資料被簡化,群眾辦事更加便捷。
這次新政,相當于為失業者開通了一條“綠色通道”,今后,臺州市本級將取消領取失業金人員每月現場簽到,就業登記不用跑,申領失業金也將更方便。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實施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所需的材料被簡化了,“之前,失業保險參保人員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就業創業登記證、求職證明等多種材料才能辦理,實現一證通辦后,失業保險參保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后,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通過比對參保信息查詢失業原因,即可判斷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失業人員僅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就能申領失業金,當場即可辦結。”
值得一提的是,本月起,市本級還實現了“失業登記與失業保險金核準支付一件事”。簡而言之,就是之前的失業登記與申領失業保險金分為兩件事,需要填兩張申請表,提交重復的材料。而現在,進行失業登記時,可一并申領失業金,只需填一張表、提供一次身份證(或社保卡)。
而取消每月失業現場簽到,則為很多失業者減輕了負擔。在8月1日之前,根據《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領取失業金人員均需按月到經辦機構接受失業狀態確認,才能每月按時收到失業金。
“本月起,市本級領取失業金的人員無需到現場簽到,只需通過手機‘臺州人社’或‘臺州掌上人社’微信公眾號動動手指簽到,失業保險金即可按月直接發放至社保卡。”該負責人說。
另外,從本月起,通過就業和社保系統信息協同共享,市本級實現參保人員自動就業登記,參保職工及單位經辦人員不用跑來跑去了。而在此之前,勞動者入職后,單位或職工要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窗口,并填寫《就業登記表》才可以辦理。
新政雖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但該負責人提醒,取消現場簽到手續,是為了給失業人員提供便捷服務,并不意味著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能領取失業金。
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重新就業(包括領取營業執照自主創業)的,應在一個月內及時主動告知經辦機構。如果出現提供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冒領失業保險待遇情形的,將責令退還待遇;情節嚴重的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并計入個人信用記錄。
“為防范和杜絕冒領、詐領失業金的情況發生,我們將通過大數據中心與公安、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數據共享,強化分析比對,作為是否繼續發放失業保險待遇的依據。”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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