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4月11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楊群 通訊員 鄭登科)4月10日下午,臺州市推行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承諾制新聞發布會召開,旨在響應“無證明城市”創建,制定出臺了《臺州市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狀況承諾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簡化法律援助申請材料,降低法律援助門檻。
《實施辦法》共有十七條
主要內容
特色
堅持問題導向,創新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提供模式——
針對實際工作中部分單位不愿出具證明、外來人員無處出具證明、申請人提交經濟困難證明難的實際情況,對申請人提交家庭經濟狀況材料作出靈活規定,即:申請人既可選擇采用書面承諾的方式,也可采用由鄉鎮(街道)政府或有關單位出具證明的方式。同時強化法律援助機構審查責任。
細化困難標準,確保經濟困難承諾制度規范操作——
為方便申請人對本人及家庭的經濟狀況作出客觀真實承諾,《辦法》細化了“家庭成員”的認定情形和家庭人均月收入的構成標準。同時,為確保“應援盡援”,《辦法》在堅持“最低工資線”一般標準的原則下,對經濟困難標準的例外認定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即:對申請人家庭人均收入雖然高于最低工資標準,但因遭受重大疾病、重大意外傷害、重大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家庭支出明顯超出收入的,則視為符合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強化契約精神,引導當事人依法誠信作出承諾——
為提升申請人的誠信承諾意識,《辦法》明確:在堅持申請人自愿原則的前提下,以契約形式明確申請人若作虛假承諾,除導致法律援助決定被終止或撤銷等法律后果外,還可能承擔被列為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失信者名單、返還法律服務費用等失信后果。
申請標準
目前,在臺州,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都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當然,按照規定,對70歲以上老年人、農民工討薪、軍人軍屬、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等特定對象和特殊案件是免于經濟狀況審查的,就是說他們在申請法律援助時,不需要進行家庭經濟狀況的書面承諾。
承諾作假 后果要想清楚
當事人作虛假書面承諾的,一方面要承擔法律援助被終止或撤銷法律后果,同時根據其承諾內容和契約精神,還可能承擔以下失信責任:
1、被列為全市各法律援助機構失信者名單;
2、失信情況被函告其所在單位或社區(村委會);
3、向承辦此案件的法律服務機構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今后再次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的,不再享受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承諾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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