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自家的咸菜賣相更好,并且延長保質期,李某在腌制時違法添加了焦亞硫酸鈉。然而,還沒等來生意的蒸蒸日上,李某就丟了“飯碗”。昨天,李某被椒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兩個月,三年內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等相關經營性活動。據了解,這也是該法院發出的首個食品行業“從業禁止令”。
李某今年55歲,椒江人,在前所菜場以賣咸菜為生。起初,李某的咸菜大多從別處進貨。后來,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李某嘗試在家自制咸菜。
去年2月初,李某購買了一批鮮菜,在家中腌制成了4桶白咸菜。為了防止咸菜腐敗,他在腌制過程中隨意添加了焦亞硫酸鈉。之后,這4桶白咸菜先后被運到前所菜場銷售,銷售金額612元。
同年6月29日,椒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抽查中發現,李某銷售的白咸菜二氧化硫超標十倍多。至此,李某違法使用添加劑的事情暴露了。
“法官,我錯了。”昨天下午,站在椒江區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同樣的話,李某反復說了三次。
當天,椒江區人民法院當庭宣判,李某因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禁止其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等相關經營性活動。
法官李慧慧告訴記者,這是椒江區人民法院發出的首個食品行業“從業禁止令”。“從業禁止令”生效后,李某的營業執照將被吊銷,并且三年內不得從事與食品沾邊的行業。哪怕是去餐館當個服務員,也是不被允許的。
一個多小時后,在同一個法庭,另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宣判。路橋人吳某也被下達了“從業禁止令”,3年4個月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等相關經營性活動。
吳某與李某,也許素未謀面,卻曾身處同一條咸菜銷售鏈中。
吳某是路橋區金清鎮的農民,家有兩畝地,他種植了一批蔬菜腌制成咸菜,部分冷藏于冷庫中。去年6月底,冷庫中的咸菜滯銷,為了防止霉變,他違法添加了焦亞硫酸鈉。之后,這批咸菜被銷往椒江某菜場的經營戶徐某和葉某手中,葉某又將部分咸菜轉手賣給了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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