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王某波夫妻倆通過“浙江移動微法院”應用,成功異地委托母親代為辦理房產的不動產權證。
據了解,孫某芬、王某波、王某會等五人與胡某妹分家析產糾紛一案,經黃巖法院判決,胡某妹協助五原告辦理涉案房產的產權變更手續。判決生效后,胡某妹拒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10月11日,孫某芬等五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按照規定,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時,五名申請人必須到場簽字,可除了母親孫某芬在黃巖生活,另四名申請人即兒子王某波、兒媳王某會及孫子孫女都遠在云南,往返不便。王某波只能委托母親辦理,但委托公證手續耗時較長,王某波只好向經辦法官求助,法官建議其使用“浙江移動微法院”平臺。
10月17日中午,王某波在法官的指導下登錄注冊微信上的“浙江移動微法院”小程序,經實名認證后,通過“我的案件”查詢其案件文書,在法院已上傳的委托書上進行線上簽名確認。從登錄注冊到簽名確認,整個過程僅需幾分鐘。當天傍晚,妻子王某會下班回來也通過微法院完成委托授權操作。法官即時制作執行裁定,并向房管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據了解,9月10日,“浙江移動微法院”4.0版在全省正式上線,黃巖法院在上級法院的指導下,積極推進“移動微法院”在本地區的應用推廣。浙江移動微法院集合網上立案、查詢案件、在線送達、在線調解、在線庭審、申請執行、網上繳費等20余項功能于一身,當事人及律師足不出戶即可完成從立案到執行的一系列訴訟行為。實現訴訟服務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同辦理,切實解決問累、訴累、跑累的問題。除刑事案件外,占法院收案量90%以上的民商事、行政、執行案件都可適用,可滿足辦案人員、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方調解人員等多方用戶需求。
“作為移動陽光司法平臺,移動微法院具有全程公開、溝通充分、全程留痕的特點,將司法公開從結果公開推向過程公開,大大降低了因信息不對稱、公開不夠、溝通不暢所產生的信訪問題、不信任問題。”黃巖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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