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金額與網上顯示不同
相關部門:因為系統沒有對接好,如需要報銷可以提供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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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椒江的顧先生稱他在高速出口處拿的發票在地稅網上查詢后,顯示的金額不相符,被單位財務質疑是假發票,沒法報銷。
“我本打算趁著春節放假前,把這幾個月還沒來得及報銷的差旅費一次性報銷。沒想到,我將幾張高速通行費的發票拿到單位的財務報銷時,財務工作人員卻說這幾張高速通行費的發票跟她在地稅網查詢的金額不相符,發票有問題,不能報銷。難道高速公路的發票也是假的?”顧先生很疑惑。
記者調查
單位的財務稱高速通行費的發票有問題,不能報銷
顧先生是臺州經濟開發區一家企業的司機,主要負責送貨工作,平時經常要在臺州各地跑。由于每次報銷,都需很多領導簽字,顧先生就將差旅費都攢到年底一次性拿去報銷。
“春節放假前,我也像往年一樣,把一堆過路費、過橋費發票一起拿去財務報銷,而財務卻說這些發票金額不對,發票有問題,不能報銷。”顧先生說,今年公司為了防止虛假報銷的情況,差旅費用的報銷發票都要在地稅網上逐張進行核對。如果發票跟地稅網上不一樣,是不能報銷的。
顧先生再三跟財務解釋,那些發票確實是高速出口處的工作人員給的。“但財務還是說,工資做賬必須要求與地稅網一致,金額不一致沒法入賬。”
顧先生數了數自己手里的車票,起碼有1000多元是來自高速路口的收費發票。“難道高速公路的發票也是假的?”顧先生覺得很疑惑。
在浙江地稅網上查詢高速公路發票,確實顯示金額不相同
記者在浙江地稅網上查詢顧先生提供的其中兩張高速公路通行費的發票。記者先將一張蓋著浙江臺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標注著入口為天臺、出口為沿江的發票上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金額按照要求輸進去。點擊查詢之后,頁面中的“開票金額與查詢金額是否相同”一欄顯示“不相同”。
記者隨后再將另外一張同樣蓋著浙江臺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入口在章安、出口在橫溪的發票信息輸入浙江地稅網查詢。和上一張一樣,點擊查詢后,頁面中的“開票金額與查詢金額是否相同”一欄也顯示“不相同”。
高速公路公司:如需要報銷可以提供書面證明
2月14日上午,記者帶著顧先生的兩張發票來到臨海的浙江臺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臺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營運部主管張青偉告訴記者,這兩張發票肯定是真的。
“這是臨海市地方稅務局的正規發票,肯定是真的。在地稅網上查詢發現金額不相符,主要是因為省高速公路的管理系統跟地稅網還沒有對接。”張青偉說,“比如顧先生從天臺進高速,沿江出高速,一共40元。他的錢是付給沿江高速出口處的工作人員,但這些錢并不是就屬于沿江高速出口的。從他自天臺高速口進來到沿江高速口出來,一共涉及到不少的路段,這40元都是要攤到各路段的。”
“而且,所收的錢都是交到省公路局再統一進行分配,最后攤到沿江高速路段的收費可能也就一點點。”張青偉說,如果市民因為地稅網上查詢時金額不同而無法報銷,浙江臺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則可以幫忙提供書面證明。
稅務部門:確實是因為系統沒有對接好
據了解,顧先生提供的兩張浙江臺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發票出稅機關均是臨海市地方稅務局。臨海市地方稅務局征管科一名楊姓工作人員把顧先生兩張發票信息進行核對之后告訴記者:“發票確實是真的,我們這邊系統顯示的金額為5元。浙江地稅網上查詢的與發票上的金額不同,是因為高速公路那邊的系統與我們地稅發票查詢系統沒有完全對接。”
楊女士告訴記者,也有不少市民到她這里反映這個情況。“現在省地稅已經與省高速公路那邊正在積極解決,爭取盡快把系統完善好。如果市民由于地稅網上查詢金額結果不相同而無法報銷,可以找高速公路公司開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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