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橋的陳先生打進本報維權熱線81812315稱,兩年前,他在路橋臺州南苑商務酒店參加一場開機儀式時,因酒店工作人員的疏忽,將他的攝像機鏡頭蓋弄丟了。因為鏡頭尺寸不一,非原裝的鏡頭蓋很難配上,陳先生折騰許久,才花費1400元買到了原裝的鏡頭蓋。
“東西丟失之后,酒店的大堂經理曾許諾,會賠給我這個鏡頭蓋,但是已經過去兩年多,酒店的經理換了一個又一個,賠償的事一直沒有解決。”陳先生無奈地說道。
攝像機交給服務員保管,取回時鏡頭蓋不見了
2011年9月,電影《南官河下的女人》開機儀式在路橋臺州南苑商務酒店舉行,陳先生作為業內人士,也扛著攝像機參加了這場儀式。
下午五點左右,陳先生臨時有事要辦,但身上這臺沉重的攝像機攜帶不便,他便將攝像機交給了酒店里的一位服務員,請她務必保管好。
晚上九點,陳先生取回了攝像機,卻發現鏡頭上的蓋子不見了。
“攝像機鏡頭是佳能的,鏡頭蓋也是原裝配件,價格不菲,更何況這攝像機還是公家財產。”鏡頭蓋丟失讓陳先生心急如焚。
酒店的大堂經理得知了這一情況,便發動酒店里的工作人員幫忙一起尋找,但尋遍了包廂和宴會大廳,依舊不見這蓋子的蹤影。
“之后,大堂經理給我的答復是,在人員換班的時候,保潔人員將蓋子當做垃圾清理掉了。”陳先生告訴記者,“這位經理承諾,會為我購買一個相同款式的鏡頭蓋作為賠償,我也答應,只要能與鏡頭配得上號,新舊都沒有關系。”
花了1400元買鏡頭蓋,賠償的事一拖再拖
鏡頭蓋不比一般電子產品的配件,要單獨作為配件來購買,極為不易。最終,陳先生找到了一位佳能的代理商,花費了1400元,買了一個從新鏡頭上卸下來的原裝蓋子。
“我將買鏡頭蓋的收據交給了那位大堂經理,他也表示會全額賠償這筆費用,可過去了兩年多的時間,這筆賠償費我依舊沒有拿到。”陳先生告訴記者,兩年里,他跑了多趟臺州南苑商務酒店,但是酒店一直在推脫。
“每一次詢問何時能拿到這筆費用,負責人就說,給他們一段時間調查,盡快給我回復,但所謂的‘盡快’,就是幾個月的杳無音訊,等我下一次再去詢問,他們依舊以同樣的態度來應付我。”陳先生說。
酒店方稱:需當事人來找酒店負責人
昨日,記者聯系到了臺州南苑商務酒店的一位客戶經理羅金玲。
對于丟失鏡頭蓋一事,羅金玲告訴記者,當時工作人員也幫忙尋找過,并沒有找到,所以沒有證據能證明,鏡頭蓋一定是在酒店里丟失的”。
“因為時間過去太久,我們酒店的工作人員也換了一撥又一撥,當時了解并且負責這件事的經理也早已離職。”羅金玲說,“就連我們酒店的老總,也已經換了。”
對于陳先生提出的賠償,羅金玲表示自己做不了主,“還需要當事人再一次到酒店,來找我們店里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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