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環年近七旬的老楊,在父親節前夕,替兒子還清了近30萬元的債務,老楊并不富裕,他之所以要為兒子還錢,理由說出來讓人心酸。
兒子楊某40來歲,也曾擁有幸福的家庭。2013年開始,他以手頭緊、家庭需要為由,多次向他人借款。事后,債權人將其訴至玉環市人民法院,楊某未曾參與開庭;債權人隨后申請執行,楊某并未履行,就這樣,他成為一名被執行人。
因疫情原因,布控暫時無法發起。承辦人劉法官犯了難:每一起案子金額雖然都只有幾萬元,但加起來也快30萬元了,難道這批案子就這么石沉大海了?
轉折點往往在不經意間。“我找劉法官,問問我兒子的案子……”5月中旬,走路有些顫巍巍的老楊出現在執行事務中心。
“您現在能聯系上他嗎?我們希望他能盡快履行義務,慢慢還也行,至少拿出誠意來。”
“他早就逃到外地打工了,現在只能勉強維持溫飽……我這次來,是幫他把錢還了,讓他早點回家。”老楊的語氣中透著無奈。
“早點回家”不僅是父親對兒子的期許,也是想讓孫子能有個完整的家。原來,楊某的兒子跟著老楊夫婦生活,很久沒有見過父親了。
老楊向劉法官要去了7名申請執行人的聯系方式,表示會盡快同他們聯系,“麻煩法官幫忙做做他們的工作,能不能減免一些利息。”
半個月后,老楊再次來到法院,他表示已經聯系上了6名申請執行人,他們均表示可以放棄一些利息。而申請執行人林某卻讓老楊犯了難,他是在2013年出借的3萬元,時間有些久遠,在法院留下的幾個號碼都打不通。
為此,老楊多次去其住所地附近打聽,最終找到了林某的兄弟,才得知他早已去了外地。于是劉法官根據該案生效法律文書判決的內容,計算了利息,并將具體的金額告訴老楊。
其實,老楊手頭并不寬裕,每個月4000多元的養老金要養活一家人。為了還債,他找親戚朋友東拼西湊,終于在6月15日將所有執行款交到了法院。“錢還完了,我自己心里也好過一點,希望兒子早點回家,重新開始。”
結案當天,根據老楊提供的號碼,劉法官撥通了楊某的電話,并告知其案件已全部執行完畢,電話那頭是數秒的沉默、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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