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6月10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丁珊 許峰 通訊員 戚梅麗)近段時間以來,“頭盔熱”刷屏朋友圈。近期,公安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6月1日起查糾騎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行為,7月1日開始施行的《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近日,記者來到杭州、臺州等地電動車銷售門店調查,走訪樂清電動車頭盔生產企業,發現這一產品正面臨成長之“痛”——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安全參數缺乏規范。
日前,記者走入位于杭州德勝路的某品牌電動車店。聽說要買頭盔,店員從倉庫拿出一款夏季頭盔:“這款實惠,只要45元。”記者拿在手中觀察。除了在背面看到“HSZ”字母以外,頭盔上未標注合格標志、廠名廠址、產品批準號等信息;頭盔內部是鏤空塑料結構,不見對頭部有保護作用的緩沖層。嘗試著掂一下重量,不料,殼體護目鏡上的螺絲便滾落在地。
“最近頭盔漲價很快,進貨難,店里賣得只剩幾個了。”在臺州市路橋區里王路,短短一條街密布著10多家電動車銷售門店,街口某電動車店張老板主動和我們談起行情。
一圈走下來,記者發現,雖并未發現“三無產品”,但頭盔附帶標志不一。比如,就產品名稱來說,就有“電動自行車防風帽”“電動車頭盔”“防護帽”等,產品標準號一欄多為企業標準,十幾頂頭盔有十幾個標準。
騎行電動車時需佩戴什么樣的頭盔?一頂合格的頭盔要滿足哪些條件?采訪中,記者發現部分市民并不了解。在路橋里王路,市民李德仁選了好一會還是有點懵,他判斷:“有生產企業和生產日期標志的頭盔應該可以了吧!”
5月以來,電動車頭盔成“風口”。位于杭州的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專門提供社會化、商業化的檢驗檢測服務。這段時間,他們陸續接到各中介公司委托來做產品檢測的訂單。
然而,談及近一個月以來的檢測結果,方圓檢測機械輕工檢測部副主任程力說:“總體來講,電動車頭盔的質量不容樂觀。一些頭盔佩戴拉力連30公斤的力都吃不住,殼體連30厘米高的落差也擋不住。”
記者目睹了一場實驗。在高度30厘米的落地式碰撞測試中,一款從市場上采購來的電動車頭盔立刻裂開八九厘米的口子;同等條件下,一款符合國家標準的摩托車頭盔,卻“挺”過了1.6米的測試高度。“實驗還沒有考慮騎行速度。如果在行駛中,前一款頭盔對頭部起到的保護作用十分有限。”實驗人員說。
在程力看來,電動車頭盔過不過硬,關鍵要看緩沖層和頭盔外殼能否起作用。“碰撞時,緩沖層能迅速吸收能量,并降低頭部腦震蕩、顱骨損傷等風險。同樣,堅硬的外殼也可以減少頭部受到穿刺傷的概率。目前市場上的大部分電動車頭盔沒有配備緩沖層。”他說。
樂清市城東街道是我省頭盔生產企業集聚地,產量約占全國同類產品的40%。近日,記者來到當地的美德摩配有限公司走訪。
“我們盔體用ABS新材料,護目鏡是PC聚碳,緩沖層是EPS泡沫,這些是目前市場上較好的材質了。”該公司總經理林釵媚隨手從貨架上拿起一個頭盔殼體半成品,從5樓窗戶直接扔下去,只見頭盔從地上彈起,完好無損。
據了解,目前,摩托車頭盔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自行車、輪滑、滑板運動頭盔也有強制性國家標準,但電動車頭盔尚無相關標準。去年10月,樂清市頭盔行業協會重新制定《樂清市頭盔行業協會團體標準》,并將“電動自行車乘員佩戴的頭盔”納入其中。這份標準依據摩托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制定,并提出“殼體用全新的ABS材料”“緩沖層要較多吸收碰撞能量,材料對人體無毒、無害”。
針對電動車頭盔在質量和市場管理等方面面臨的問題,有業內人士指出,最近涌入頭盔領域的一些企業,不乏為追求短期效益而犧牲質量的,期待政府部門能加強聯合執法力度。 此外,摩托車頭盔與電動車頭盔的安全標準是否存在差異,具體應有怎樣的差異,無論相關生產者還是消費者都不甚清楚。為此,相關人士呼吁,希望電動車頭盔強制性國家標準早日出臺,為市場設立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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