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環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的若干政策》最近正式出臺。
政策從“降低經營成本、給予專項補貼、強化金融幫扶、優化營商環境”四個方面出臺了27條舉措,全面加強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各項舉措落地的實效度和精準度,更大力度幫助個體工商戶應對疫情影響、恢復生產經營、穩定擴大就業。
01
出臺背景
目前,玉環市共有市場主體75979戶,其中個體工商戶47920戶,合計占全市市場主體總量的63.1%,整體帶動近10萬人就業。個體工商戶在繁榮經濟、穩定就業、方便群眾生活等方面發揮著獨特的重要作用。
當前,受經濟大背景和疫情不確定性影響,玉環市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面臨市場預期不穩、發展信心不足、成本壓力增加、金融支持不夠等諸多困難,生存質量普遍不高。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體現“兩個毫不動搖”的堅強決心,有效激發廣大個體經營者的創業熱情,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扶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22〕24號)、《臺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貫徹落實扶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若干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臺市監綜〔2022〕10號),玉環市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了該政策。
02
主要內容
若干政策分為“降低經營成本、給予專項補貼、強化金融幫扶、優化營商環境”四個方面27條舉措:
降低經營成本。具有10條舉措:主要包括稅費減免等財稅優惠政策、房屋租金減免政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保障用能供應政策、減免檢驗檢測費用政策等。
給予專項補貼。具有3條舉措:分別是補貼防疫、消殺支出政策、支持開展促消費專項行動支持、支持提升就業創業能力政策。
強化金融幫扶。具有7條舉措:主要包括降低支付服務手續費、推動信用貸款擴面增量、金融信貸減費讓利、加大匯率避險支持力度等措施。
優化營商環境。具有7條舉措:主要包括推行歇業制度、加快準入準營、推行柔性執法、實施信用幫扶等舉措。
03
主要特點
突出問題導向。針對個體工商戶面臨的費用高、貸款難、發展難等突出問題。《若干政策》按照擴展一批、延續一批、新增一批原則,提出了精準有效的政策舉措,包括降低稅費負擔、緩解房租壓力、降低貸款利率、暢通融資渠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能為個體工商戶帶來真金白銀的實惠。
突出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為降低疫情防控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帶來的影響,提出對防疫、消殺給予專項補貼。重點關注餐飲業、零售業等個體工商戶占比最高、受疫情影響最為明顯的行業,提出開展促消費專項行動,定向發放消費券、服務券等惠民補貼,提升個體工商戶營業性收入。
強化服務創新。提出三方面舉措:一是開展個體工商戶融資破難行動,持續加大首貸戶培育拓展。二是推行歇業制度,對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活動,但仍有較強經營意愿和能力的個體工商戶,允許按規定進行歇業。三是支持提升就業創業能力,鼓勵個體工商戶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玉環市扶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的若干政策》
一、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01
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免征增值稅,執行時間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
02
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執行時間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
03
擴大“六稅兩費”適用范圍。
對個體工商戶,按照50%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時間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4
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個體工商戶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執行時間至2022年12月31日。
05
對增值稅留抵稅額實行大規模退稅。
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加大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業、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統稱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退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
06
制造業個體工商戶緩繳部分稅費。
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緩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制造業中型企業延緩繳納比例為50%,制造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比例為100%。本條所稱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包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自2022年2月28日起執行。
07
房屋租金減免。
2022年對承租國有房屋的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在疫情期間為受困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摸清減租主體底數,核實減租政策落實情況,推動減租政策有效傳導至實際承租人。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執行時間至2022年12月31日。
08
實施降低保險費率和穩崗返還政策。
延續實施階段性下調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企業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暫緩養老保險政策,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
09
保證個體工商戶用能供應。
受疫情影響且繳納水費困難的個體工商戶,不停止供水,經向供水企業申請審核后可減免在此期間產生的欠費違約金。具體操作規則由供水企業自行制定并做好公示。執行時間至2022年12月31日。
10
減免檢驗檢測費用。
減半收取餐飲住宿業個體工商戶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免收鍋爐能效測試費、場(廠)內機動車輛牌照費和困難小作坊鍋爐檢驗費。深化實驗室非營利開放機制,市場監管局檢驗檢測機構免費開放共享大型貴重儀器。執行時間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給予個體工商戶專項補貼
11
補貼防疫、消殺支出。
主動提供餐飲業、零售業個體工商戶清單,爭取給予防疫消殺補貼支持。將餐飲業、零售業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納入免費核酸檢測人群,按重點人員核酸檢測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執行時間至2022年12月31日。
12
支持開展促銷費專項行動。
圍繞受疫情影響嚴重、就業容量大的文旅、餐飲、住宿、零售等行業,發放消費券、服務券等惠民補貼,提升個體工商戶經營性收入。
13
支持提升就業創業能力。
深入實施“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推進技能培訓擴面增量。設置契合當前實際和疫情急需的職業技能課程,免費提供師資和場所,引導和推動個體工商戶廣泛參與。優化培訓管理服務,通過項目制等形式靈活開展培訓,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信息化建設,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簡化補貼申領程序。
三、強化個體工商戶金融幫扶
14
降低支付服務手續費。
督促、引導銀行機構、支付機構落實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降費政策,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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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個體工商戶信貸支持力度。
引導銀行機構簡化信貸流程,在績效考核權重及內部定價方面進一步向個體工商戶傾斜。迭代升級個體工商戶信用評分模型。動態收集部門信息數據,全面推進個體工商戶信用融資貸款,爭取全年新增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性信用貸款19億元。持續開展“首貸戶拓展專項行動”,破難個體工商戶缺抵押、無擔保、信息少等難題。
16
發揮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資金支持作用。
引導銀行用好降準釋放資金,以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等政策,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政策工具,為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提供更多支持。
17
豐富個體工商戶信貸產品。
推廣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類信貸產品,滿足個體工商戶“短頻急快”的融資需求。
18
鼓勵保險機構豐富產品和服務。
探索面向新產業、新業態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和服務,充分發揮保險“穩定器”作用。探索開展因疫情導致餐飲業個體工商戶營業中斷損失保險,提升理賠效率,提高對餐飲行業的保障力度。
19
加大個體戶創業擔保支持力度。
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對初次創業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法定勞動年齡且個人信用記錄良好的,最高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20
加大匯率避險支持力度。
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小微企業匯率避險政策服務對象,探索將符合外匯管理部門結售匯相關要求的個體工商戶納入支持范圍,持續提升政策覆蓋面和影響力。
四、優化個體工商戶營商環境
21
設置歇業休眠“緩沖期”。
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可按規定程序進行歇業。會同稅務、人社、公積金等部門,實行歇業登記“一件事”改革,實現歇業登記“一窗受理、一網申報、并聯審批、一鍵暫停”辦理在全市層面全覆蓋。個體工商戶辦理歇業手續后即可進入“休眠”狀態,定額納稅人可暫停納稅,公積金繳存可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歇業員工既可以發展為靈活就業人員繼續辦理參保,也可申領失業保險金。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避免市場主體因濫用歇業制度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督促已辦理歇業備案的市場主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22
推行準入準營“一件事”。
持續深化推廣27個高頻行業準入準營“一件事”應用。探索辦事流程標準化建設,構建“一件事”標準化綜合服務體系。積極引導線上辦理,持續提供優質高效辦事服務。探索推進個體工商戶跨市域遷移全流程“一件事”網上辦理,推廣“一網通辦”,推動全年個體工商戶登記網辦率達70%以上。
23
提升轉型發展便利度。
建立個體工商戶培育庫,遴選優質個體工商戶入庫培育。推進個體工商戶營業轉讓,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推進“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向鄉鎮延伸,推廣就近申報、多點辦理。探索實施街道(社區)為從事居民生活服務業的個體工商戶提供場所作為登記疏導服務點。
24
提高平臺幫扶精準度。
推進與平臺企業“互利監管”模式,引導和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提供精細化服務,簡化運營規則,提供更佳基礎運營服務,助降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結合歇業登記制度,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同步休眠、同步啟封,保持流量支持。依托“線上+線下”經營合規培訓平臺,開展免費技術培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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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開展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專項行動,全面檢查2021年1月以來各地制定出臺的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并按比例抽查2016年以來繼續有效的相關文件。依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組織開展交叉檢查,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開展收費行為專項整治,督查各類減輕收費措施,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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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柔性執法。
深化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推行市場監管領域“認罰擇輕”制度,對個體工商戶存在情節輕微、負面影響較小的苗頭性問題,主要采取約談、警告、責令改正等措施及時予以糾正。在全市市場監管領域內推行學法考法免罰減罰制度,采取審慎包容、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新業態主體提供更加寬松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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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信用幫扶。
推行“雙隨機+信用”監管,對信用水平高、風險水平低的個體工商戶,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對暫時失聯或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支持個體工商戶重新取得聯系或補報年度報告后即時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除已另外明確期限的政策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上級如有出臺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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