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對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進行了完善,將延至2022年12月31日。根據規定,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備案之日起使用期滿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駛。使用期未滿七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駛。
如果購買的車輛不屬于電動自行車,但屬于經國家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電動車,必須按照機動車登記相關規定辦理注冊登記,需考取駕駛證。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大家在給電動車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后,還需考取準駕車型E或者D的摩托車駕照,這樣方可上道路行駛。
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的嚴禁上路行駛,一旦被查,后果很嚴重,將面臨罰款、扣車、拘留的處罰。
摩托車駕照考試具體步驟的操作流程:
本人攜帶身份證、駕駛證(增駕)
自主選擇駕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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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駕校培訓
取得運管局出具的培訓學時完成證明
↓
預約參加科目一
及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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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后預約參加科目二
科目三考試
↓
考試合格后
參加領證前安全教育、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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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駕駛證
臺州市各地摩托車考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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