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10月12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鄭亞麗)12日上午,記者從浙江省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我省將以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為重點,分步驟、分領域禁止、限制使用相關塑料制品。據測算,這四類塑料廢棄物產生量約占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量的20%左右。
“治塑”并不是一個新話題。早在2007年國家實施“限塑令”以來,我省就積極開展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重點領域的專項整治,“限塑”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白色污染”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
然而隨著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新興業態發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又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挑戰。對浙江來說,主要存在快遞塑料包裝污染嚴重、不可降解塑料袋短期內替代產品供需存在缺口、執法部門監管不嚴、公眾環保意識不夠強等問題,強勢推進塑料污染綜合治理迫在眉睫。
前不久,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辦法》。其中,明確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塑料垃圾實現“零填埋”;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普遍推廣;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城鎮塑料污染治理目標,農村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城鄉一體的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
《實施辦法》還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階段的任務目標,對不同類別塑料制品提出相應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避免“一刀切”,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在具體實施中,要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按照國家要求,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分步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不斷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建立健全法規制度和標準、完善支持政策、強化科技支撐等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堅持示范引領、強化宣傳引導等措施。
據悉,接下來浙江將以現階段使用量大、問題相對突出、社會反映強烈的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為重點,聚焦塑料制品生產、流通、使用、回收處置環節,系統推進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分階段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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