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椒江區召開椒江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今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調整的背景、出臺的過程和調整的主要內容。
從2020年起,無論公辦、民辦學校都一律通過“臺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報名、錄取,民辦學校不得另設途徑進行報名、錄取,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停止招收各類特長生。
招生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 實行公民同招,即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 落實民辦學校在審批地范圍內招生
區教育局審批并主管的民辦學校在本區內(含集聚區原屬椒江區)招生
書生小學
北大附屬臺州書生學校
海正育才小學
育英中學
太和教育集團和志遠學校
市教育局審批區教育局主管的民辦學校在市區(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集聚區)范圍內招生
臺州市實驗小學
臺州市雙語學校
臺州市書生中學
臺州市實驗中學
臺州市外國語學校
臺州國際文武學校
市教育局審批并主管在全市范圍內招生
鎮海中學臺州分校1所
(三) 對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符合條件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其報名對象全部錄取;
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其報名對象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電腦搖號),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計劃的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統一實施,錄取過程須有紀檢部門、公證機構等到場全程監督公證。
公辦小學招生規定
入學類別
1第一類:
(1)有房有戶
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父母房產三者一致,均在本學區的。
學齡兒童和父(母)戶口自學齡兒童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在本學區的。
(2)符合《關于加強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椒區委辦〔2013〕12號)和《關于印發椒江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政策補充意見的通知》(椒人才辦〔2015〕4號)文件中屬高層次引進人才和優秀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對象的子女;烈士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勞模子女;在我區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當年退伍軍人子女等國家、省、市、區有關政策規定條件的適齡兒童。
2第二類:
(1)有房無戶(第一層次)
父母房產在本學區;學齡兒童戶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遷入學區外城區內。
(2)有戶無房(第一層次)
學齡兒童戶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遷入本學區或自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掛靠或集體戶的(自2011年8月31日后新辦理掛靠或集體戶的,回原戶口所在地學區辦理報名注冊手續。)父母無房產,但常住在本學區的。
3第三類:
有房無戶(第二層次)
父母房產在本學區;學齡兒童自2016年7月1日及以后遷入學區外城區內或城區外戶口。
4第四類:
有戶無房(第二層次)
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一起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遷入本學區;父母無房產,常住在本學區或在本學區有固定的工作。
對招生政策不甚明了的,區教育局、各學校和12345均開通了招生咨詢熱線,為家長提供咨詢服務。
公辦初中報名
入學類別
1第一類:
(1)有房有戶
小學畢業生戶口與父母戶口、父母房產三者一致,均在本學區的。
小學畢業生和父(母)戶口自該學生出生日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在本學區的。
(2)符合《關于加強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椒區委辦〔2013〕12號)和《關于印發椒江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政策補充意見的通知》(椒人才辦〔2015〕4號)文件中屬高層次引進人才和優秀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對象的子女;烈士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勞模子女;在我區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當年退伍軍人子女等國家、省、市、區有關政策規定條件的適齡兒童。
2第二類:
(1)有房無戶(第一層次)
父母房產在本學區;小學畢業生戶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遷入學區外城區內。
(2)有戶無房(第一層次)
小學畢業生戶口自2016年6月30日及以前遷入本學區或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戶口掛靠或集體戶的(自2011年8月31日后新辦理掛靠或集體戶的,回原戶口所在地學區辦理報名注冊手續。)父母無房產,但常住在本學區的。
3第三類:
有房無戶(第二層次)
父母房產在本學區;小學畢業生自2016年7月1日及以后遷入學區外城區內或城區外戶口。
4第四類:
(1)城區小學畢業生的戶口和父母房產均不在城區初中學區的。
(2)農村小學畢業生需在原小學畢業學區對應初中就讀的。
5第五類:
有戶無房(第二層次)
小學畢業生戶口與父母戶口一起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遷入本學區;父母無房產,常住在本學區或在本學區有固定的工作。
報名流程

你關心的招生入學重點問題
答案在這里!
Q:今年公民辦學校一律通過“臺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報名、錄取,能否具體介紹一下該平臺的功能及其開放時間?各縣(市、區)的招生時間是否一致?
A: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全面推行無紙化入學報名。自2020年開始,由臺州市統一開通“臺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 網址:ruxue.tzedu.net.cn)。通過此平臺,適齡兒童和家長可查詢招生政策、實施方案和工作流程,進行信息登記和網上報名,待錄取結束后可查詢錄取結果。
《臺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明確規定: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集聚區于6月14日6:00 至6月19日22:00在“入學服務平臺”統一報名,7月2日開始招生。
Q:如適齡兒童少年想到民辦學校就讀,報名條件是什么?只能報1所民辦學校嗎?如果民辦學校未錄取,能回到原學區公辦學校就讀嗎?
A:只要符合椒江區公辦學校招生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可參加椒江區的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具體對象為符合本區戶籍、本區房產、本區學籍或辦理浙江省居住證并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其中一類即可。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可直升入初中。小學畢業生只能報1所民辦學校,當報名數大于招生數時采取搖號錄取,未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可回學區內公辦學校按原批次報名入學,也可參加其他民辦學校的補招。
Q:作為新椒江人,能進公辦學校讀書嗎?
A: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新椒江人的后顧之憂,在海門街道創辦“文昌小學”,由區交投投資,委托海門小學管理,今年招收小學一年級新生6班270人。2020年,海辦、白辦首次實施積分制,根據積分情況,安排到“文昌小學”就讀。自2021年開始,隨遷子女初中入學也實施積分制,并要求參加積分人員必須辦理浙江省居住證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年及以上。
其他街道(鎮)繼續實行積分入學政策,根據街道(鎮)小學學位情況,按積分高低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Q:今年的集聚區區域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到哪里報名?
A:今年集聚區與椒江的區域劃分已經明確。根據市政府的會議精神,在集聚區區域范圍內的學校未建成前,暫時在椒江過渡。也就是說,集聚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原來的學區內學校報名入學,譬如:吳葉、沙田的村民子女小學到海門小學報名,初中到椒江八中報名;書生小學的購買服務范圍也暫時保持不變,海悅公寓、景元西苑等小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繼續到書生小學報名。
Q:去年,區教育局發布了紅色預警和黃色預警,不知今年哪些學校的戶籍生會爆滿,如第一批適齡兒童不能全部入學,怎么辦?
A:根據前期的調查摸底,我區白云小學和白云中學、學院路小學和區實驗小學分別出現紅色預警、黃色預警,建議廣大家長謹慎購房遷戶。
區教育局將根據預警級別建立相應的措施,一是利用文淵小學的優質辦學資源,將白云小學部分區域范圍內的適齡兒童(約2個班)分流到文淵小學就讀,以緩解白云小學資源不足問題,過渡期為3年;二是將白云中學的部分學區確定為雙學區,由家長自主就近選擇白云中學和椒江五中就讀,入讀條件保持一致;三是利用華師大附屬臺州學校的優質資源,暫時緩解學院路小學和白云中學的學位緊張問題。
椒江區教育局關于做好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
為全面貫徹落實《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0〕6號)、《臺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臺教基〔2020〕38號)精神,經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就做好我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貫徹落實招生規范和要求
(一)嚴格依法招生工作。各學校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嚴格規范招生區域和對象。
1.招生區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以下簡稱“公辦學校”)要嚴格按學區招生,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招生區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在審批地范圍(以下簡稱審批地)內招生:市批市管的,在全市范圍內招生(鎮海中學臺州附屬學校);市批區管的,在市區(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集聚區,下同)范圍內招生(臺州市實驗小學、臺州市雙語學校、臺州市書生中學、臺州市實驗中學、臺州市外國語學校);區批區管的,在本區(含集聚區原屬椒江區)范圍內招生(書生小學、北大附屬臺州書生學校、海正育才小學、育英中學、太和教育集團、志遠學校)。民辦學校在審批地招生數量不足的,經區教育局報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面向全市啟動補招程序。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
2.招生對象。符合《浙江省教育廳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教基〔2016〕69 號)、《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州市椒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椒政辦發〔2016〕109號)、《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州市椒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工作補充意見的通知》(椒政辦發〔2019〕71號)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集聚區內的民辦學校招生對象包含椒江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椒江區民辦學校招生對象包含集聚區原屬椒江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
3.受區政府委托并承擔了部分學區范圍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其學區范圍內適齡兒童少年按公辦學校就近入學相關政策招生,不得選擇生源。區政府將以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補助。
(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市批市管和市批區管的民辦學校,面向我區招生的計劃數納入年度招生計劃。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不得隨意突破辦學規模、招生計劃或擴大班額,小學、初中班額分別不得超過45人、50人。
(四)嚴格就近免試入學。學校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民辦學校不得設置任何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區少體校(含市管區辦、區管校辦的體育項目)按現行方式招生,可進行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其招生方案須分別報區教育局及區文廣旅體局核準后方可實施。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從2020年開始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五)嚴格實行均衡編班。各校要規范實施學生隨機均衡編班,合理均衡配備師資,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編班。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不得在學段的中途擴班或增加班額。
(六)嚴格管理學生學籍。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生成學籍。注冊學籍的學生名單必須與公布錄取的名單一致,不得變相替換。嚴禁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嚴禁掛靠學籍,切實做到“人籍一致”。
二、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
(七)公開招生信息。各學校要通過網絡平臺、入學服務系統、微信公眾號及其他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招生計劃、入學報名條件、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學校招生入學咨詢方式等工作信息。區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發布學區信息和公辦學校入學預警信息,為家長購房入戶和選擇學校提供參考。
(八)同步網上報名。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在規定時間登錄“臺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入學服務平臺”,網址:ruxue.tzedu.net.cn)選擇公辦、民辦中的其中一類學校進行報名。選擇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填報一所學校。按規定對報名信息進行核驗,核驗不通過的,應及時告知家長予以更正。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九)同步招生錄取。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同步與分批錄取相結合的原則,按照椒江區中小學報名入學流程圖分階段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見附件)。
1.公辦學校要嚴格執行(椒政辦發〔2016〕109號)文件精神,遵循“免試、就近、劃片”的原則,錄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2.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和市、區教育局要求開展錄取工作。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其報名對象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其報名對象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電腦搖號),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計劃的錄取。
3.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可在規定時間內回到所在學區公辦學校按原有批次參加錄取。
4.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以向區教育局申請補招。若仍補招不足的,可由區教育局報經市教育局批準后進行跨縣(市、區)補招。補招對象均為符合條件且沒有被其他公辦或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
5.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學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數少于初中部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予以全部錄取;直升人數多于初中部招生計劃數的,搖號錄取。
6.電腦隨機派位(電腦搖號)錄取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統一實施,錄取過程須有紀檢部門、公證機構等到場全程監督公證,確保派位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系統由市教育局統一提供。
三、全面保障特殊群體接受義務教育
(十)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各校要根據《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椒江區流動人口積分制實施辦法的通知》(椒政辦發〔2018〕16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積分入學工作,妥善解決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
(十一)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要與區殘聯等部門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對接,根據分類安置原則,落實“一人一案”入學工作要求,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至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
(十二)保障優撫對象等子女入學。各校要積極落實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教育優待政策,解決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子女入學問題。對高層次人才子女、港澳臺同胞、華僑華人子女和援鄂醫療隊員子女等入學,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適齡外籍人員子女就讀中小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四、全面做好招生宣傳和服務工作
(十三)規范招生宣傳。要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宣傳活動,根據區教育局的統一規定時間,認真組織開展學校“校園開放日”等招生宣傳活動,其余時間不得安排面向轄區的學生及家長開放活動。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或預約招生,不得組織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和面談。
(十四)做好“無紙化”招生。要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無紙化入學報名,公辦民辦學校招生信息發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信息登記、報名、審核、錄取、公布結果等整個流程均在統一的招生管理系統進行,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方便家長辦事。
(十五)推進優質均衡發展。要進一步優化校網布局,積極推動區域內學校配套建設,切實做到學校建設和城市發展同步。要采取有力措施,穩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大力加強“互聯網+義務教育”工作,進一步縮小義務教育城鄉、校際差距,有序調整學校辦學結構,整體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水平和質量,著力推進區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努力打造“學府椒江”。
五、全面加強組織領導和執紀問責
(十六)強化主體責任。各學校要全面落實招生入學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工作機制,嚴格按照省市區有關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招生入學工作;區教育局科學制定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并提交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全面加強本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管理、監督和考核,平穩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學工作。
(十七)強化監督管理。區教育局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暢通舉報渠道,設立舉報電話(區教育局紀檢監察室舉報電話:88805121),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招生和虛假宣傳等行為,對違規問題進行曝光和通報。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導或掛牌督辦整改。
(十八)嚴肅執紀問責。嚴禁學校超計劃招生或空掛學籍,一經發現此類違規行為,責令學校立即糾正,超額招收的學生應予清退,并按超額招生數或空掛學籍數等量核減其下一年招生計劃。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和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臺州市椒江區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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