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惡意欠薪,臺州人社現公布2019年第三批18個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繼續加大對欠薪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欠薪逃匿、欠薪拒不整改、欠薪涉及人數和金額巨大等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等權益。
目前,這些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均已被依法處罰處理。
這些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有哪些?又將受到怎樣的處罰?
1. 臺州經濟開發區老吳面館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臺州經濟開發區老吳面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31001MA2APGQD1K,地址:臺州市中心大道555號青悅城4樓412鋪位,經營者:錢素斐。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9月16日,椒江區人力社保局勞動監察大隊接到信訪舉報件,反映臺州經濟開發區老吳面館可能存在使用童工現象。經查,臺州經濟開發區老吳面館于2019年9月15日至2019年9月17日招用張某某(2005年8月8日出生)從事服務員工作,張某某工作期間年齡未滿16周歲,屬童工。
(三)處理情況
根據《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椒江區人力社保局決定對臺州經濟開發區老吳面館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2500.00)。該單位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2. 臺州市黃巖躍升超市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臺州市黃巖躍升超市,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31003MA2G5YRJ2P,地址:臺州市黃巖區江口街道上輦村,經營者:倪潔。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5月8日,黃巖區人力社保局接到舉報,反映臺州市黃巖躍升超市涉嫌使用童工。經查,臺州市黃巖躍升超市于2019年2月16日至2019年3月24日期間使用童工牛某(2003年5月7日出生)從事食品理貨員工作,共計1個月9天;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3日期間使用童工宋某某(2003年3月14日出生)從事收銀員工作,共計13天;于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5月8日期間使用童工張某(2003年12月25日出生)從事收銀員工作,共計28天。
(三)處理情況
依據《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單位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00)。該單位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3. 臺州市智博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臺州市智博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03MA2ALMYX00,地址:臺州市黃巖區東城街道勞動南路582、584號,法定代表人:戴文剛。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7月8日,黃巖區人力社保局接到投訴,反映臺州市智博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童工。經查,臺州市智博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在其經營住所使用童工管某某(2004年5月15日出生)從事房產地推工作并計付勞動報酬,共計5天。
(三)處理情況
依據《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第十四條第一款,對該單位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2500.00)。該單位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4. 胡興夫拖欠勞動報酬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胡興夫,身份證號碼:330226197007161433,經營地址:臺州市路橋區星光耀廣場4樓。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6月24日,路橋區人力社保局接到勞動者投訴,反映位于路橋區星光耀廣場4樓鰲鯊灣自助火鍋店老板胡興夫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經查,該店已經停止營業且拖欠23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159008元。路橋區人力社保局于2019年6月28日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胡興夫于7月3日前支付全部員工勞動報酬。胡興夫逾期未按限期改正指令書要求支付拖欠的員工勞動報酬。
(三)處理情況
2019年7月19日,路橋區人力社保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移送臺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臺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于2019年7月23日對該案立案偵查。
5. 田明濤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田明濤,身份證號碼:411421198608166058,經營地址:臺州市路橋區路南街道紅光村775號。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8月23日路橋區人力社保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路橋區路南街道羊毛衫加工廠(無營業執照)經營者田明濤使用童工。經查,該單位在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29日期間招用余某某(2003年10月5日出生)在該單位工作,工作期間未滿16周歲,屬童工。
(三)處理情況
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364號)第六條第一款,第九條和《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省政府令第243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路橋區人力社保局決定對田明濤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該經營者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6. 臨海市鑫來服裝加工廠拖欠勞動報酬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臨海市鑫來服裝加工廠,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31082MA2G480Q1K,地址:臨海市大洋街道海天氣體公司西面(永臨機篩廠內),經營者:蔣楊松。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1月22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接到投訴,反映臨海市鑫來服裝加工廠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經查,該單位因經營不善已停產,拖欠趙某等26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366300元。1月23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該單位逾期未履行。
(三)處理情況
2月3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該單位分別于2月4日、2月22日、3月5日三批次發放員工勞動報酬,剩余12名員工勞動報酬合計78237.24元,以欠條的形式與員工達成支付協議。目前該案仍在公安機關偵辦中。
7.臨海市良浩休閑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勞動報酬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臨海市良浩休閑用品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82L793994901,地址:臨海市東塍鎮大房村,法人代表:杜蘭學。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2月15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接到投訴,反映臨海市良浩休閑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經查,該單位因經營不善關門停業,拖欠施某等26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366300元。2月15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該單位逾期未履行。
(三)處理情況
3月8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5月28日,該單位將所拖欠的勞動報酬支付完畢。7月29日,臨海市人民檢察院作出對杜蘭學不起訴決定。
8. 陳永發拖欠勞動報酬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陳永發,苗族,身份證號碼:522526197007095417,住所:貴州省平壩縣馬場鎮新寨村一組,原工作單位(崗位):臨海亨達工藝制品有限公司太陽傘車間承包人。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2月3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接到投訴,反映陳永發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經查,陳永發以包工形式承包業務,并招用工人進行生產組裝,于2月2日從臨海亨達工藝制品有限公司領取47600元承包款后突然不知去向。經核算,陳永發拖欠其承包車間26名工人勞動報酬共計118562.85元。2月3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陳永發逾期未履行。
(三)處理情況
3月29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目前該案員工勞動報酬已全部支付完畢,目前案件仍在公安機關偵辦中。
9. 臨海市左岸廚房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勞動報酬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臨海市左岸廚房酒店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82L19394444P,地址:臨海市古城街道江濱路167-169號,法定代表人:崔建萍。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7月16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接到勞動者投訴,反映臨海市左岸廚房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經查,該單位因經營不善關門停業,拖欠江某等80多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420690元,崔建萍失聯。7月16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該單位逾期未履行。
(三)處理情況
7月23日,臨海市人力社保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目前該單位法人代表崔建萍已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該案件仍在公安機關偵辦中。
10. 溫嶺市馳菲鞋業有限公司拖欠勞動報酬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溫嶺市馳菲鞋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8106563459X9,地址:溫嶺市新河鎮樓岙村平安路15號(溫嶺市新河機械配件廠內),法定代表人:王利軍。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7月16日,溫嶺市人力社保局接到勞動者投訴,反映該單位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經查,該單位因經營不善已停產,拖欠45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395868元,王利軍失聯。8月5日,溫嶺市人力社保局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該單位逾期未履行。
(三)處理情況
8月9日,溫嶺市人力社保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2019年8月20日,房東先行墊付勞動報酬。
11. 臺州市大樹鞋業有限公司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臺州市大樹鞋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81787726488T (1/1),地址:溫嶺市城北街道圓環路006號,法定代表人:蔡衛紅。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4月1日,溫嶺市人力社保局接到勞動者舉報,反映臺州市大樹鞋業有限公司疑似招用童工做工。經查,該單位于2019年3月4日至3月31日招用彭某從事小工工作;于2018年8月18日至2019年1月25日,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31日招用何某從事劃線工作。彭某(女,2004年12月4日出生)、何某(男,2003年7月18日出生)在做工期間均未滿16周歲,系童工。
(三)處理情況
臺州市大樹鞋業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的規定,計使用童工彭某28日,計使用童工何某6個月多6日。依據《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對該單位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00)。該單位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12. 王東林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王東林經營的理發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31081617000421 (1/1),地址:溫嶺市石塘鎮曙光大道398號,法定代表人:王東林。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6月19日,溫嶺市人力社保局依法對王東林經營的理發店進行日常檢查,發現該單位涉嫌違法使用童工。經查,該理發店于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1月13日,2019年3月22日至6月19日招用謝某從事技師工作。謝某(2003年7月11日出生)在做工期間未滿16周歲,系童工。
(三)處理情況
王東林的行為違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的規定,計使用童工謝某4個月。依據《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對該經營者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王東林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13. 溫嶺市莎米路鞋業有限公司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溫嶺市莎米路鞋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81782925138K,地址:溫嶺市澤國鎮五里涇村5區5號,法定代表人:趙根青。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7月23日,溫嶺市人力社保局依法對溫嶺市莎米路鞋業有限公司進行舉報專查,發現該單位涉嫌違法使用童工。經查,該單位于2019年7月20日至7月23日招用尹某從事剪線頭工作。尹某(2005年11月12日出生)在做工期間未滿16周歲,系童工。
(三)處理情況
溫嶺市莎米路鞋業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的規定,計使用童工尹某4日。依據《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對該單位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2500.00)。該單位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14. 玉環環亞食品商行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玉環環亞食品商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31021MA2G8KFGXA,地址:玉環市楚門鎮直塘村(楚門直塘綜合市場內),負責人姓名:魏小冰。
(二)主要違法事實
玉環環亞食品商行在2019年7月17日未依法核查吳某某(2003年11月29日出生)的身份證件就使用其工作,一直使用至2019年7月29日被玉環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員查獲,非法使用童工的時間認定為13天。
(三)處理情況
依據《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有關規定,對該單位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2500.00)。該單位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15. 天臺縣海世美容店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天臺縣海世美容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31023MA28HY6878,地址:天臺縣赤城街道人民東路8號,負責人姓名:鄧振海。
(二)主要違法事實
天臺縣勞動監察大隊在受理投訴登記時,發現天臺縣海世美容店曾使用童工。經查,該單位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8月27日招用徐某某(2004年11月15日出生)從事美容師學徒工作,做工期間不滿十六周歲,系童工。
(三)處理情況
依據《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43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單位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壹萬貳仟伍佰元(¥12500.00)。該單位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16. 仙居縣成峰箱包有限公司拖欠勞動報酬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仙居縣成峰箱包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24MA29W8T85X,地址:浙江省臺州市仙居縣白塔鎮前垟村,實際經營人:張榮偉。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6月21日,仙居縣人力社保局接到勞動者投訴,反映仙居縣成峰箱包有限公司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經查,該單位拖欠羅某、丁某等55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329465.97元。6月25日和7月12日,仙居縣人力社保局分別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該單位逾期未履行。
(三)處理情況
7月23日,仙居縣人力社保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8月23日,張榮偉將所拖欠的勞動報酬支付完畢。
17. 浙江企航光電有限公司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浙江企航光電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24MA2DTLP74A,地址:浙江省臺州市仙居縣福應街道永安工業集聚區丹霞路8號,實際負責人:黃培根。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7月10日,仙居縣勞動監察大隊接到群眾電話舉報,反映浙江企航光電有限公司存在招用童工嫌疑。經查,該公司于2019年7月9日至7月10日期間使用童工張某某(2004年9月5日出生),共計2天。
(三)處理情況
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364號)第六條第一款和《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省政府令第243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單位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2500.00)。該單位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18. 浙江歐陸電子有限公司違法使用童工案
(一)單位基本信息
浙江歐陸電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24786411070Y,地址:浙江省仙居縣福應街道永安工業集聚區,實際負責人:袁軍。
(二)主要違法事實
2019年7月15日,仙居縣勞動監察大隊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浙江歐陸電子有限公司存在招用童工嫌疑。經查,該公司于2019年7月14日至7月15日期間使用童工林某某(2005年1月10日出生),共計2天。
(三)處理情況
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364號)第六條第一款和《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省政府令第243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單位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2500.00)。該單位已在限期內繳清罰款。
將2019年第三批18件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予以公布,不僅是通報情況,同時也是為了加強對違法用人單位的社會監督,強化誠信體系建設,加大威懾力。
歡迎廣大市民撥打“勞動保障投訴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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