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民警在固定證據。
大家都知道,煙草屬國家專賣,私自買賣就涉嫌違法。但對于煙草專用機械(煙機),聽過的人估計不多,煙機是用于卷煙加工的專門機器,按相關規定,必須是持有煙草專賣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才能生產銷售,任何私自制造售賣煙草專用機械都是違法的。
在臺州,有這么一大家子人,明知私自制造售賣煙草專用機械犯法,但為謀取暴利,全家總動員,分工精細,形成制售一條龍。近日,仙居警方聯合煙草專賣局,將這一家來了個一鍋端。
銷往全球的煙草專用機械,在民房里拼湊而成
今年5月,仙居警方接到臺州市公安局轉發的公安部下發線索,稱有人在仙居實施制售煙草專用機械的犯罪行為。
仙居縣公安局抽調經偵、技偵、網偵、信息等警種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展開偵查。專案組發現非法生產窩點位于仙居的幾處民房中,而這些在民房里拼湊而成的煙草專用機械,被犯罪團伙以層層加價的形式,最終以30萬至40萬元的價格,銷往湖北、廣西、福建等地以及國外。
在上級公安機關相關警種的技術支撐下,經過兩個多月的縝密偵查,逐步厘清了犯罪團伙成員脈絡,掌握了涉案資金流向、交易方式等詳細情況。
7月24日,專案組會同煙草部門,在湖北襄陽市、臺州的溫嶺、仙居三地統一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福等10人,搗毀生產加工窩點3個,查繳已包裝的成品煙草專業機械3套,及手機、電腦、交易賬本、機械工具等大量用于制假的作案工具和現金。
全家總動員,租房雇人非法制造煙草專用機械
經查,這是一個家族式犯罪團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大都為溫嶺人。40歲的李某福,2012年曾因非法生產銷售卷煙機被判刑,2017年重操舊業。
李某福在溫嶺找來從事機械加工的兒時玩伴王某華、王某方等人,負責為其生產加工煙機特定部件,其他零配件從全國各個渠道購買。在仙居中橋頭村、石牛村、杜婆橋村租下3處民房,用于加工和組裝場地。招募原國營卷煙機械廠技工負責整機裝配,聯系中間商找買家,談價錢,確認收貨地址。
李某福安排其父母長居仙居,負責3個生產窩點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安排工人食宿,統一發放通訊工具,早晚定時接送工人等。李某福以年薪6萬元招募其姑丈、叔叔,到仙居分別負責煙機整機包裝偽裝工作和平時零部件配送、打下手及后勤保障工作。其從事燈飾生意的妹妹,則主動擔負起線上線下打款、收款。
一旦接到訂單,“工廠”就會高效運轉起來。李某福將加工好的煙機部件和其他渠道購買的零配件,通過物流發到仙居3個生產窩點進行組裝,成品煙機組裝好后,再通過物流的方式發到中間商夏某等人指定的地點或接頭人,一層層轉移銷售至全國各地及國外。
為逃避打擊,李某福洽談業務采用的都是微信語音或黑卡通話,談妥后立馬刪除記錄。錢款來往大都采取現金支付。煙機采取來單加工,從不囤貨。警方現場查扣的整機,是因收貨方遭遇變故臨時要求暫緩發貨。為工作人員配備專用通訊設備,防備走漏風聲。
被雇者大多有卷煙機械加工經歷
中間商之一的夏某,湖北襄陽人,原先就是做煙機銷售工作的。其供述,李某福制造出來的煙機,多位買家反映質量差,不大好用,但銷路還不差。經他手售出的煙機,分別銷往福建、廣西等地。每賣出一套成品煙機,夏某可從中獲取數千元至1萬元不等的中介費。
至于煙機最終銷往何處,夏某也說不清楚,因為要通過好幾層中介人,且每次都是中途交貨,最終的買家不會讓他們知道,而夏某和李某福也很默契,從不細問。
另外,警方查證發現,被李某福雇傭的谷某某、陳某某等人,都曾在湖北某國營煙草專用機械廠工作過,他們不僅知道如何組裝,對煙草專用機械是由國家專營專賣這一點更是清楚不過。他們之所以明知故犯,因為每裝配好一套機器,就能得到1萬元的報酬,而裝配一套機器僅需三五天的功夫。
作為老板的李某福告誡過所有人“這個事是違法的”,要求大家平時不要亂講,若鄰居或房東問起,就說機器是生產塑料粒用的。
目前,警方已初步查明李某福等人至少非法生產銷售了20余套煙機整機和部分重要部件,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因該案牽涉面廣,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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