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VA在线观看免费,国产老女人卖婬,色综合视频一区二区三区,日本三区四区免费高清不卡

新聞熱線:0576-88106106
您當前的位置 : 浙江在線  >  臺州頻道 > 臺州新聞
連出4項《細則》!臺州為宣傳文化人才備下實打實厚禮
2019年08月05日 來源: 中國臺州網

  近日,臺州市委宣傳部發布了一系列宣傳文化人才培育、引進和項目獎勵細則,為優秀人才雙手奉上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

  據了解,為全面貫徹《臺州社會事業人才發展三十條》,臺州市委宣傳部相繼出臺了《臺州市宣傳文化人才團隊引進管理實施細則》、《臺州市新(融)媒體實驗室建設實施細則》、《臺州市宣傳文化人才項目獎勵資助實施細則》以及《臺州市宣傳文化人才培育和引進實施細則》。

  臺州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介紹

  這四個細則是針對宣傳文化人才所出的政策,為他們構建了全方位人才發展生態體系,政策舉措多、含金量高。

  臺州市宣傳文化人才

  培育和引進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臺州社會事業人才發展三十條》(臺市委發〔2018〕78號),扎實做好臺州宣傳人才培育和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導師結對培養優秀青年人才1.培養范圍

  面向全市宣傳文化系統或民營、民間文化組織中從事哲學社會科學、新聞出版、文化藝術、文化經營管理等領域的青年人才,公務員(含參公)不在培養范圍。

  2.申報條件

  在宣傳文化一線工作滿5年,政治堅定,擁護黨的領導,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和專業水平。同時要具備以下條件:

  1.導師

  市內符合《臺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特優人才級別及以上的宣傳文化類人才: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省“萬人計劃”人文社科領軍人才、省“萬人計劃”傳統工藝領軍人才、通過綜合考評的省“151人才工程”重點資助和第一、二層次人員、市“500精英計劃”A類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省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省新型智庫負責人、省哲社重點研究基地負責人。

  上述人才如擔任建設期內市宣傳文化名家工作室領銜人、市重點創新文化團隊等帶頭人的,在建設期滿后方可擔任導師。

  2.優秀青年人才

  ?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一般要求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

  ?有一定的學術研究、專業技術、創作表演或經營管理水平,有較為成熟的發展規劃和較好的培養前景,在所屬專業領域有一定代表性和知名度。

  ?曾獲縣級以上各類人才稱號,或主持過市級及以上各類課題、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過作品、在市級及以上各類展演展賽中獲獎。

  ?業績特別優秀者可不受學歷、職稱限制。

  3.申報程序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以三年為一個周期,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申報。

  (1)導師:符合申報條件的市級特優以上宣傳文化人才填寫《臺州市優秀青年宣傳文化人才導師申報自薦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報市委宣傳部進行自薦。

  (2)優秀青年人才:采取導師推薦、個人自薦、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推薦的方式,申報對象須填寫《臺州市優秀青年宣傳文化人才結對培養申報表》并附業績證明材料、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等復印件,報市級主管部門或所在縣(市、區)委宣傳部。

  2.審核。

  由受理主管部門對申報對象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擇優推薦優秀青年宣傳文化人才初步候選人。市委宣傳部對導師和優秀青年人才的資格進行最終確定。

  3.結對。

  在主管部門指導下,根據導師和申報優秀青年人才的個人意愿、專業特長、努力方向以及單位需求等綜合確定結對對象名單,簽訂培養協議書。每位導師結對培養3名以上優秀青年人才,培養期為3年。

  4.考核管理及資助

  1.培養期內優秀青年人才每合格1人給予導師5萬元工作補貼,每名導師不超過15萬元。

  2.培養期滿,培養對象經考核達到以下條件方為合格:

  ?人才稱號、職稱或學術任職等某一個方面在原有層次上有所提升。

  ?在創作或科研上取得以下重要成果之一:獲得省級以上科研項目、課題立項;出版學術專著;在國家人文社科類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獲得浙江省新聞三等獎及以上2個;入選省級及以上宣傳文化部門主辦的常設性賽事(展演)3次;獲得省級以上宣傳文化部門主辦常設性賽事二等獎及以上。

  3.導師或優秀青年人才不再從事本專業工作,或有觸犯刑律、調離臺州等特殊情形的,所在單位或業務部管部門要及時告知市委宣傳部并退出結對培養計劃。

  二、碩、博研究生培養資助

  1.適用對象及資助標準

  市屬新聞文化事業單位每培養1名與所從事崗位專業相符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人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后,繼續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分別給予用人單位每人次3萬、5萬的培養資助經費。

  2.享受條件

  人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后,需距國家規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與所在單位勞動合同服務期限已不滿5年的,雙方需簽足5年服務期限以上的勞動合同。

  3.申報及資助

  1.申請。人才所在單位按要求填寫《臺州市新聞文化事業單位碩、博士培養資助申請表》并附學歷學位證書、勞動合同或補充協議、單位出具的年齡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報市委宣傳部。

  2.認定。市委宣傳部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確定資助名單及經費額度并進行公示。

  3.撥付。公示無異議的,市委宣傳部一次性撥付培養資助經費至人才所在單位。

  三、緊缺急需人才引進1.適用對象

  1.列入臺州市緊缺人才目錄且符合目錄所規定的條件;

  2.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簽訂5年以上全職引進合同。

  2.評定程序

  分為非常緊缺、緊缺、一般緊缺三個層次。

  其中有相關工作經驗、副高及以上職稱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申報非常緊缺人才,有相關工作經驗、中級職稱及以上可申報緊缺人才,其他人才可申報一般緊缺人才。每年評選10名左右(其中30周歲以下的不少于20%)。3.評定程序

  1.申報。人才所在單位向市委宣傳部報送人才認定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認定申請表》、人才所在單位蓋章確認的相關資料(如學歷學位證明、專業技術職稱證明、創作或研究成果、榮譽證書、勞動合同等相關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2.評選。市委宣傳部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后,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組成專家開展評選,評選圍繞崗位的緊缺性、人才的能力與業績,結合人才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稱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提出評定初步名單。

  3.公示發文。市委宣傳部結合專家組評選意見,綜合研究后確定建議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發文認定。

  本實施細則涉及緊缺急需人才引進的經費在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其他經費在市文化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各縣(市、區)參照執行。

  臺州市宣傳文化人才

  團隊引進管理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臺州社會事業人才發展三十條》(臺市委發〔2018〕78號),大力引進頂尖文化創新團隊,提升臺州文化軟實力,推動文化臺州建設,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對象

  適用于新引進的頂尖文藝團隊和新媒體團隊。團隊需符合我市重點急需的宣傳文化發展方向。

  二、申報要求1.頂尖文藝團隊

  頂尖文藝團隊是指在各藝術門類,特別是文學、影視、戲劇、音樂、舞蹈等領域享有盛譽,在相關文化藝術領域具有杰出成就,引領該藝術門類發展方向,能夠為臺州文化繁榮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頂尖團隊,具體引進條件為:

  頂尖文藝團隊應包括1名領銜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員,整體在本藝術領域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頂尖文藝團隊領銜人應為從事文化藝術領域研究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擔任或者曾擔任文學藝術領域國家級協會的主席、副主席,或在文藝領域有杰出貢獻的國內外著名藝術家、文藝專家、學者。

  團隊成員要求結構合理,要求至少2名團隊核心成員引進前曾在國內外知名文藝團體或企事業單位擔任相當于高級職稱的職務,或擔任高級領導職務3年以上的專業人才。年齡一般要求60周歲以下。

  頂尖文藝團隊與本市機構形成緊密合作關系的,該機構需運行狀況良好,文藝創新體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較強的文藝創新能力,在相關領域內部擁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頂尖文藝團隊和文藝人才引進后,原則上每年9個月以上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應連續服務5年以上,所取得成果的冠名權屬于臺州。

  2.新媒體團隊

  新媒體團隊是指在新媒體產品創作、全媒體技術開發、大數據運營、人工智能等新媒體相關領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引領國內新媒體相關領域發展方向,能夠為臺州媒體深度融合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頂級團隊,具體引進條件為:

  新媒體團隊應包括1名領銜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員,整體在本領域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團隊領銜人應為中央、省級主流媒體新媒體團隊主要負責人或從事新媒體相關領域工作的國內知名媒體人、國內頂尖新媒體公司核心成員。

  團隊成員要求結構合理,要求至少2名團隊核心成員引進前應在地市級以上主流或知名新聞媒體、新媒體公司擔任相當于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職務,或擔任領導職務3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并取得有一定影響力的創作或技術成果。年齡一般要求40周歲以下。

  新媒體團隊和新媒體人才引進后,原則上每年9個月以上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應連續服務5年以上,所取得成果的冠名權屬于臺州。

  上述團隊均需成建制引進。依托單位需為我市文化企事業單位和市級新聞單位。

  三、目標任務1.頂尖文藝團隊

  提升我市藝術創作水平。帶領本土相關文藝企業和團體整體實力達到國內第一方隊。

  推出精品力作。團隊領銜人要組織成立創作班子,制定5年創作規劃,創作生產3部以上在國內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文藝精品,至少有1部作品獲國家級各藝術門類常設性賽事最高獎或者浙江省“五個一”工程獎。

  培養我市文藝人才。通過團隊的示范引領和對青年文藝人才的指導培訓,為我市新培育產生5個以上中國文聯下屬文藝家協會會員。

  2.新媒體團隊

  ① 實現融媒體技術突破。幫助引進單位在融媒體項目開發、虛擬現實、大數據應用、智慧城市項目建設等媒體融合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進入全國第一方隊或達到領先地。

  ② 實現效益快速增長。團隊創造的融媒體經營收入應占引進單位全部融媒體經營收入的50%以上,幫助引進單位融媒體經營收入每年增長50%以上,推動單位經營創收向融媒體經營創收轉型。

  ③ 培養融媒體人才隊伍。以項目為依托,加大引進單位融媒體人才培養轉型,使引進單位現有新聞人才能夠全體轉型為融媒體新聞人才,每年為引進單位培養一批講政治、懂新聞、會技術、善經營的復合型人才。

  四、申報認定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程序進行評審認定,評審認定一般每年安排一次,具體程序如下:

  申報。頂尖文藝團隊和新媒體團隊由引進的企事業單位進行申報,團隊負責人填寫臺州市宣傳文化人才團隊申報材料,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初審。由企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宣傳文化主管部門對申報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后,報市委宣傳部。

  專家評審。市委宣傳部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團隊及其引進單位情況進行審查,核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市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邀請市委人才辦共同參與。

  公示發文。公示無異議后,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發文。特別重大的團隊實行一事一議。

  五、資助政策與管理方法1.資助標準

  頂尖文藝團隊(新媒體團隊)資助周期為5年,經評審后分別為A/B/C三個層次,給予最高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資助。資助資金主要用于作品創作、項目研發、設備購置、交流學習、勞務報酬、人才培養等經費開支。其中設備購置經費不超過總資助的30%。

  2.政策兌現

  資助資金一般分三期撥付,第一期撥付金額不超過總資助金額的50%,第二、三期資助資金分別于第三年和第五年撥付,撥付前根據團隊提交的撥付申請材料,當地宣傳部對團隊運行情況進行績效評估,評估合格的,按各25%撥付第二、三期資助資金。

  簽訂任務書。頂尖文藝團隊(新媒體團隊)經認定發文后,引進團隊與當地宣傳部、依托單位三方簽訂團隊建設任務書,明確團隊落戶單位、到崗時間、工作目標、人才引進培養、單位配套措施等各項指標,指標數原則上要求與申報書一致。

  申報。團隊在領銜人和核心成員實際到崗工作后,向所在地主管部門提交資助資金申請表、人員到崗情況(工資、社保等證明)、承諾書等材料。

  審核、公示。當地宣傳部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績效評估合格后,對社會公示。

  撥付。經公示無異議后,當地宣傳部在20個工作日內將資助經費撥付到團隊所依托單位。

  3.依托單位職責

  ① 需為團隊提供工作場所,配備相應的基礎設施、人員及有關工作條件,設有健全的管理組織機構,并有效運行。

  ② 需配合團隊開展日常工作,確保完成工作任務和培養目標。加強與相關部門聯系,共同促進團隊創作研發成果推廣。

  ③ 保障團隊經費正常使用,確保專款專用,使用規范合理。同時,加強對團隊資金的監督、管理。

  4.績效評估

  團隊領銜人每年初向當地宣傳部提交年度工作計劃,并在年末提交年度工作報告,作為考核管理的依據。

  考核評估采取團隊自評、依托單位評價與部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考核,主要從團隊的項目實施、人才隊伍建設、保障支撐、經費使用、領銜人作用發揮、特色工作等六個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分年度評估(入選當年不評估)和期滿評估兩類進行。

  六、退出機制

  績效評估不合格的團隊,暫停兌現當年度資助,6個月后復核合格的,撥付年度資助資金;復核仍不合格的,取消資助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資助資格,追回已撥付的項目資助資金和個人待遇;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① 存在項目虛報、違法、欺詐等惡劣行為,或自評材料、相關佐證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

  ② 在項目已獲取扶持資助資金后,以各種方式消極或變相停止項目實施的;

  ③ 存在造假、抄襲他人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

  ④項目扶持專項資金被挪作他用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七、其他

  ① 團隊領銜人及核心成員在《臺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內的,按照人才層次享受生活待遇。未在目錄內但符合“500精英計劃”申報條件的,團隊負責人參照“500精英計劃”A類享受生活待遇,核心成員參照“500精英計劃”C類以上享受生活待遇(需參加綜合評審確認)。

  ② 本細則涉及資助經費在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各縣(市、區)參照執行。

  臺州市宣傳文化人才

  項目獎勵資助實施細則

  為加強我市宣傳文化骨干隊伍建設,鼓勵廣大宣傳文化工作者多出精品力作,根據《臺州社會事業人才發展三十條》(臺市委發〔2018〕78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科研、創作成果獎勵1.適用對象及獎勵標準

  重要新聞類獎勵

  ↓↓↓

  獲中國新聞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作者(團隊),分別給予3萬元、2.5萬元、2萬元獎勵;

  獲浙江省重大主題報道策劃創新獎或浙江省重大主題報道優秀作品獎一等獎、浙江省重大主題報道優秀作品獎二等獎的作者(團隊),分別給予1.5萬元、1萬元獎勵;

  獲浙江新聞獎一等獎、二等獎的作者(團隊),分別給予1.2萬元、0.8萬元獎勵。長江韜奮獎、“金話筒”獎獲得者,分別給予3萬元獎勵;浙江飄萍獎獲得者,給予2萬元獎勵。

  重要社科類獎勵

  ↓↓↓

  以第一完成人、受聘單位為第一申報單位(包括柔性引進人員)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按照上級獎勵額度給予1:1的配套經費,用作個人獎勵。

  2.申報及資助

  ① 申請。獲獎對象按要求填寫《臺州市宣傳文化獲獎作品(成果)獎勵申請表》并附獲獎文件、榮譽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由所在單位向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業務主管部門初審確認后,報市委宣傳部審核。

  ② 認定。市委宣傳部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確定獎勵名單及標準并進行公示。

  ③ 撥付。公示無異議的,市委宣傳部一次性將全部獎勵經費撥付給獲獎個人或團隊。二、創作項目資助1.適用對象及資助標準

  新加入中國文聯所屬各一級協會會員的,根據創作項目,一次性給予最高3萬元的創作資助;新當選浙江省文聯下屬各協會主席、副主席的,在當選的周期內,根據創作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元、5萬元的創作資助;新入選浙江省新荷計劃、新峰計劃、新松計劃、新光計劃的人員給予最高10萬元的創作資助,資助期為5年。

  國家級、省級工藝美術大師,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每2年可申請扶持一個創作項目,經認定后,每個項目給予最高10萬元創作資助。

  入選國家社科基金、省哲社規劃課題以及其他省部級及以上社科課題的,按照上級資助額度給予1:1的配套經費資助,資助經費不超出課題所需經費總額。

  參加國家級宣傳文化部門主辦的音樂、舞蹈、戲劇、曲藝等舞臺藝術領域權威性專業大賽的作品,參加省級以上宣傳文化部門主辦且由我市藝術家主創、主演的個人、團隊專場展演活動,擇優給予該項目總經費50%的支持,每項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其中音樂、曲藝項目總投資應在20萬元以上,舞蹈、戲劇項目總投資應在50萬元以上。

  2.申報及資助

  申請。資助對象按所屬類別分別填寫《臺州市宣傳文化創作項目資助申請表》《省部級及以上社科研究課題資助申請表》并附入選文件或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由所在單位向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評審。除第3項外,其他申報項目由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對項目可行性及資助經費額度進行確定,評審通過后報市委宣傳部審核。

  認定。市委宣傳部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確定資助名單及經費額度并進行公示。

  撥付。公示無異議的,由業務主管部門與資助對象簽署經費使用協議,并向市委宣傳部申請資助經費撥付,其中中國文聯所屬各一級協會會員和新當選浙江省文聯下屬各協會主席、副主席的一次性將資助經費撥付給資助對象所在單位或個人;“四新”計劃人員及其余資助項目均先撥付50%資助經費給資助對象所在單位或個人,待項目中期考核合格后,再撥付剩余50%資助經費(其中“四新”計劃的中期考核在第三年進行,其余項目的中期考核根據項目方案和實際進展進行)。

  3.經費使用及管理

  資助經費須用于項目創作、課題研究、研討交流、觀摩考察、展演展出、著作出版、設備購置、科研獎勵等,其中設備購置不得超過總經費的20%。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暫停撥付資助資金,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整改期,整改合格的撥付后續資助資金;仍不合格的,后續資助資金不予撥付。所有申報項目完成后,須由業務主管部門進行終期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收回剩余部分資助經費,并對人才及其所在單位提出誡勉和批評。

  經費撥付至資助對象所在單位或個人,專款專用,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根據經費使用范圍和財務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如存在違規使用經費情形,停止撥付剩余資助經費且視情追回已撥付經費,項目主要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請其他項目資助。

  上述申報項目已獲得市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獎勵扶持的,不得重復進行申報。

  三、平臺資助

  1.適用對象及資助標準

  新入選的由省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領導小組命名的省新型智庫、省哲社重點研究基地(重點創新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資助經費。

  2.申報及資助

  ① 申請。平臺負責人按要求填寫《省級社科研究平臺資助申請表》并附入選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經所在單位審核后報市社科聯進行申請,經確認后報市委宣傳部審核。

  ② 認定。市委宣傳部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確定資助名單及經費額度并進行公示。

  ③ 撥付。公示無異議的,市委宣傳部分5年按每年20%將資助經費撥付給平臺所在單位。

  3.經費使用及管理

  ① 資助經費須用于項目研究、人員聘用、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獎勵等。

  ② 根據項目任務書,平臺形成年度工作報告,經所在單位審核后,報業務主管部門考核。連續兩年沒有完成工作任務且無正當理由的,終止資助。項目期滿后,由業務主管部門進行終期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收回或不予撥付剩余部分資助經費,并對人才及其所在單位提出誡勉和批評。

  ③ 經費撥付至資助對象所在單位,專款專用,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根據經費使用范圍和財務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如存在違規使用經費情形,停止撥付剩余資助經費且視情追回已撥付經費,項目主要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請其他項目資助。

  本實施細則涉及經費在市文化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各縣(市、區)參照執行。

  臺州市新(融)媒體

  實驗室建設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臺州社會事業人才發展三十條》(臺市委發〔2018〕78號),進一步深化媒體融合發展,切實加大新媒體人才培養力度,提高新媒體新聞產品生產水平,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建設目標

  打造加強媒體融合研究創新、加快融媒體人才轉型、加大融媒體產品創作的重要平臺,扶持培育一批新媒體創新創意人才,激發人才對新媒體新聞產品的創作創造活力,為夯實我市新聞人才隊伍基礎、提升新聞媒體的引導力影響力競爭力提供堅實有力的平臺保障。

  二、人員組成和資格條件

  新(融)媒體實驗室原則上由1名領銜人和6—8名成員組成,要求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熱愛事業,樂于奉獻,身體健康,并符合下列條件:

  領銜人

  ①原則上為在臺新聞單位或在臺州市區注冊的新媒體企業的在職員工;

  ②從事新媒體領域工作5年以上,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公認度,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指導和能力,有較強的創新創作、策劃創意能力;

  ③本人或其主創作品獲得過市級以上重點新聞類獎項,或主創的新媒體作品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較大的影響力,獲得過浙江省新聞獎一等獎以上獎項的優先考慮。

  成員

  ①35周歲以下;

  ②具備良好的品德和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

  ③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較扎實的業務功底、較高的策劃創作能力,能夠承擔相應的職責任務。

  三、主要任務

  1.開展新媒體產品創作。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每年推出10個以上“爆款”短視頻,20篇以上的能適應新興媒體傳播特點的精準短小、鮮活快捷、吸引力強的高質量融媒體新聞產品,提高主流媒體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

  2.開展融媒體技術開發。加強融媒體小程序、視頻直播、客戶端優化、虛擬現實、大數據應用等融媒體技術開發水平,每年推出一個以上相關技術產品。加強與中央、省級媒體新媒體技術團隊交流合作,探索新媒體技術項目柔性合作機制,提升融媒體實驗室整體實力。

  3.加強融媒體隊伍建設。領銜人負責制訂團隊培養計劃并組織實施,發揮傳幫帶作用,實現團隊成員全部轉型為全媒體采編人才,為我市培養融媒體新聞人才發展提供借鑒。

  4.開展課題研究。實驗室圍繞融媒體技術開發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每年確定一個研究課題,撰寫相應調研文章,并積極申報市級及以上重點研究課題。

  四、申報程序

  1.申報推薦。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向市委宣傳部進行申報。申報時要提出實驗室建設方案、成員組成、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和經費使用規劃,申報單位要有明確的保障措施。

  2.審核評選。市委宣傳部對申報實驗室進行資格審核并組織評選,確定建議名單后,向社會公示。

  3.認定公布。公示無異議后的新(融)媒體實驗室名單由市委宣傳部發文公布。

  4.明確責任。新(融)媒體實驗室領銜人及所屬單位與市委宣傳部簽訂《臺州市新(融)媒體實驗室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實驗室建設方案、成員組成情況、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目標,申報單位應提供的保障措施等。

  5.掛牌運行。新(融)媒體實驗室組成情況報市委宣傳部審定后,由市委宣傳部為實驗室掛牌,并依據相關規定和職責開展工作。

  五、經費使用

  1.管理周期內給予每年20萬元的經費資助。實驗室成立后即撥給啟動資金5萬元,第一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撥付資助經費15萬元。第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撥付當年度資助經費20萬元,第三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撥付當年度資助經費20萬元。所在單位視情予以配套。

  2.經費必須用于實驗室的各項業務活動,包括新媒體產品創作、技術開發、課題研究、研討交流、觀摩考察、專家授課、業務培訓、書籍和辦公設備購置、以及其他工作室相關的業務活動。經市委宣傳部批準實施的工作項目,可按規定報銷。專家授課和指導經費可占經費支出的30%。經費可適當用于邀請專家接待支出,接待按照有關標準執行,支出總額不高于當年經費支出的5%。

  3.實驗室經費撥付到領銜人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單獨列支,專款專用,經費使用權歸實驗室領銜人,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經費使用范圍和財務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開展內部審計。市委宣傳部按照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適時開展相關經費審計工作。

  六、績效考核

  1.領銜人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為實驗室設置相對獨立的工作場所,配備相應的基礎設施,在工作時間和經費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2.各有關單位要創設良好條件,促使實驗室工作任務和培養目標的完成。市直有關單位要協助市委宣傳部對實驗室進行日常管理。

  3.實驗室建設三年為一個周期,市委宣傳部按所簽協議,對各實驗室進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考核結束后,向實驗室反饋考核結果,并提出意見。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不合格的實驗室,不劃撥下一年資助經費;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撤銷實驗室稱號,收回未使用的資助經費,并取消下一周期實驗室建設的申報資格。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周期考核的重要依據。

  周期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優秀的工作室,如符合下一周期實驗室申報條件的,直接進入下一周期實驗室建設;考核合格的實驗室,如符合下一周期實驗室申報條件的,可重新申報下一周期實驗室建設,上一周期實驗室建設和運行成效是其能否入選的重要依據;考核不合格的實驗室,撤銷實驗室稱號,收回未使用的資助經費,并取消下一周期實驗室建設申報資格。

  4.實驗室成員的考核由實驗室領銜人負責。主要依據成員培養方案考察其是否達到培養目標,分為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報市委宣傳部同意后,不再作為實驗室成員。同時可按有關程序吸收符合條件、有發展潛力的新成員進入實驗室,報市委宣傳部備案。

  

  本細則所涉及資助經費在市文化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標簽: 申報;人才;宣傳文化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夏逸凡
分享到: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版權和免責申明

凡注有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或電頭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稿件,均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并保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電頭。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線 臺州頻道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