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飛來橫禍”?在天臺一工地上班的小伙子阿寧(化名)真真切切體會了一把,一根一米多長的鋼筋從天而降,不偏不倚從其后背貫穿胸部,距離心臟僅0.5厘米。
鋼筋穿胸而過
今年27歲的阿寧,老家貴州,在天臺一工地上班。
事情發生在7月1日,當天中午12點左右,烈日炎炎,但阿寧和工友們還在埋頭苦干。突然一根鋼筋從上面掉下來,落地后反彈,直挺挺插入阿寧的后背,穿透右胸部。
一切來得那么突然,等旁人反應過來,鮮血已經將阿寧的衣服染紅一大片。阿寧痛得臉色蒼白,全身冒汗,癱坐在地上。
“我這邊有人受傷,鋼筋穿胸!”一工友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120急救中心一邊迅速派車,一邊指導在場人員進行應急處理。救護車很快抵達現場,急救醫生為阿寧進行了院前急救處置。
鋼筋直徑約1.5厘米,一米多長,因為實在太長,醫生對外露部分進行了切割。
簡單固定、處理妥當后,阿寧被送上救護車,救護車風馳電掣開往天臺第一人民醫院。
救護車飛馳的同時,醫院啟動綠色通道。急診科、創傷外科、麻醉手術室等多部門組成的急救團隊,火速集結,很快各就各位。
鋼筋穿透肺葉擦破大動脈
阿寧送到醫院后,接診的龐建良醫生馬上給他安排了胸部CTA檢查。結果顯示:右側胸部鋼筋貫穿傷;右肺挫傷伴出血,右肺門血管損傷;鋼筋遠端與右心緣較近;右側肩胛骨骨折。
龐醫生介紹,阿寧入院時神志雖然還是清醒的,但劇烈的銳痛使得他精神非常差,尤其呼吸、咳嗽時顯得非常痛苦。NRS疼痛評分達到了8分(最高10分,7-10分為重度疼痛)。
下午2點40分左右,阿寧被送入手術室。醫生從他胸部打開了一個約30厘米長的切口,進入胸腔探查發現約21厘米長的鋼筋,刺入右側后胸壁,右肺中葉被刺穿,肺門血管外傷后裸露,鋼筋頭端離心臟僅0.5厘米。
“這鋼筋稍有偏差,患者必死無疑!”醫生們連連感慨阿寧命大,鋼筋避開心臟,只是刺破了肺葉。
醫生們花了半個小時,將鋼筋移除,然后修補了右肺,手術相當順利。術后阿寧被轉入EICU進一步治療,目前已經度過危險期。
貴州10歲男童高空拋物 路過女性被砸身亡
7月2日,貴州貴陽。一中年女性在小區內行走時,被樓上10歲男童高空拋物砸中頭部,不幸身亡!
@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發布了情況通報。
記者在現場了解到,死者袁女士今年39歲,在當地開了一家小賣部。
袁女士的二兒子介紹,當時他與母親正在一樓墻角處曬土豆片,突然樓上掉下一個滅火器,砸中了母親的頭部。
他回頭一看,母親已倒在地上,頭部流出一攤鮮血。隨后家中大人迅速趕到,報警并撥打了120,但母親經搶救無效身亡。
居民告訴記者,小區滅火器都是放在走廊的,一定是有人將滅火器取下來,然后扔了下去。
死者的大兒子告訴記者,他今天從1樓一直排查到33樓,發現7樓缺失兩罐滅火器。他還表示,此棟樓高空拋物現象很常見,業主也曾多次反映,但從未有改善。
他還說,之前就有一個滅火器從樓上掉落,所幸當時無人在樓下。大概間隔半小時后,母親被第二個滅火器砸中。
目前,死者丈夫正在殯儀館處理相關事務。據了解,死者一家于一年多以前搬來小區。大兒子今年18歲剛參加完高考,丈夫在做地暖生意。
據多位居民介紹,遭遇不幸的袁女士生前為人十分熱情,看到有小孩想玩玩具但沒有錢,她會主動拿給小孩玩,而且堅持不收錢。得知老板娘的遭遇他們都感到很惋惜,也很憤怒。
10歲孩子高空拋物,造成這樣嚴重的后果,網友徹底憤怒了!
金起: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
價值:拒絕高空拋物,孩子小,那就讓監護人負責!
在這里:孩子的家長得負責!
小鶯茶町:第二個?至少砸了兩個?媽呀…
萌面人99:已經十歲了,不小了…我們還能說點什么?
抓緊執念:做父母的能不能普及一下高空拋物的危險?
你是誰的精靈:10歲不懂生死么?別人憑什么用生命給你的不懂事買單?
金華兩小時內三起高空墜物 某小區有人往樓下扔玩具
7月1日傍晚前后的兩個小時內,金華市區城北派出所接到3起高空墜物的警情,造成兩車受損、一人險被砸。
車停在改造樓房下,玻璃被砸穿
7月1日17時49分,城北派出所接到市民倪先生報警稱自己的橙色小車停放在八一北街,被高空墜物砸壞了后擋風玻璃。民警處警到現場勘查發現,小車的后擋風玻璃有一個小洞,而車旁有掉落的螺絲帽。鑒于停車位正好處在正在舊房改造的樓房下,該房子周圍搭著許多腳手架,民警初步判斷墜落物為施工方掉落的器材。隨后,民警帶著倪先生找到施工方負責人馬先生,雙方就索賠事宜進行協商。
差點被樓上扔的玩具砸中
當天18時51分,城北派出所接到市民丁先生報警,這次不是高空墜物砸到車輛,而是直接威脅到市民的人身安全。丁先生稱,自己在御景花園沿街店面門口行走時,不知從樓上哪戶人家扔下一個兒童塑料玩具,差點砸到他。
汽車后擋風玻璃被砸
當天19時40分,市民劉先生的小車也被高空墜物砸中,接到劉先生報警后,民警趕到事發地。劉先生告訴民警,自己的一輛白色小車前一天下午停在青年匯樓下,到今天發現后擋風玻璃不知從哪里的落下來的東西砸破。
高空拋物砸人
樓內住戶有可能共同承擔責任
幸運的是,這3起高空墜物未造成嚴重損害。民警說,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無論拋物人是故意或過失,都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如果能夠明確認定拋物人是誰,那么由拋物人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如果不能確定拋物人,則由所有可能實施拋物行為的人共同承擔被害人的損失。也就是說,高空拋物砸到了人,如果查不出究竟是誰造成了這個損害后果,則由這棟樓內所有可能實施高空拋物的住戶共同承擔補償責任。
綜合:臺州晚報、浙江交通之聲、江蘇新聞(jstvjsxw)、貴陽晚報、金華新聞客戶端等
(原標題:《又是高空墜物!7月已連發5起,天臺這個小伙子距死神只有 0.5厘米……出門戴頭盔也不頂用?!》,編輯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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