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4月26日訊(浙江在線通訊員 金鑫 記者 金晨)“孫警官,冤枉!我連轎車方向盤都沒摸到,怎么也涉嫌危險駕駛罪了呢……?”4月23日,在臺州交警局直屬一大隊,涉嫌危險駕駛罪共犯的單某星急得直跺腳。
據了解,單某星與涉嫌危險駕駛罪的侯某祥是表兄弟,目前都在椒江打工,老家在安徽。表兄弟平時感情很好,經常小聚喝酒。
4月22日晚,單某星和侯某祥在椒江某酒吧喝酒。但侯某祥覺得氣氛不夠活躍,提議到另一酒吧“嗨皮”。當晚23時許,侯某祥向單某星借車,單某星便將車鑰匙遞給侯某祥,并打開車門坐到副駕駛位上。
另一酒吧離出發地有4公里路程,但兄弟倆均抱有僥幸心理,竊以為時間那么晚了,應該沒有執勤交警!
于是,侯某祥便駕駛這輛福特牌小型轎車搖晃著呈S形行駛,駛出2公里途徑東環大道路段時,被夜巡設卡的一大隊三中隊的李思博警官查獲。經對侯某祥現場呼氣檢測,結果為132mg/100ml,后被帶至臺州中心醫院抽取血樣,檢測顯示為血液乙醇含量138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
4月23日上午,公安機關認為侯某祥醉酒駕駛機動車,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單某星明知侯某祥過量飲酒,仍將機動車交給他上路行駛,并坐副駕駛搭乘,已構成共同犯罪。
據交警局直屬一大隊孫日鍵警官介紹,涉嫌危險駕駛共同犯罪常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飲酒過程中,行為人明知駕駛員必須駕車出行,仍勸酒或脅迫其飲酒,且飲酒后未給找代駕的。二是行為人明知駕駛員已飲酒,且教唆、脅迫或命令其駕駛機動車的。三是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仍將車輛借其上路行駛的。
“侯、單兩人的行為,屬于上述第三類型,立案追刑在臺州尚屬首例;但此類現象在社會上比較常見,眾人應引以為戒?!睂O警官說。
“都是因為僥幸心理,才把鑰匙交給他!”聽完民警解釋,單某星直拍腦袋,懊悔不已。
目前,侯某祥和單某星因共同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拘,案件已移送公訴機關。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或電頭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稿件,均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并保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電頭。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