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3月7日訊(浙江在線通訊員 何雷萍)在臨海市涌泉鎮一家企業打工的福建籍男子陳某,老板和同事對他信任有加,而他卻利用老板和同事對他的信任,將老板的錢財據為已有,兔子吃起了窩邊草。臨海市公安局涌泉派出所民警千里跋涉趕到福建,將東窗事發后逃回老家的陳某這頭白眼狼抓獲。3月5日,陳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臨海警方依法刑拘。
陳某今年31歲,之前他都在福建老家做點小生意來養家糊口,由于陳某平時花錢大手大腳,積蓄也不多,他的兩個孩子上學的錢都是向銀行和朋友借的。去年10月份,會開車的陳某覺得做生意難做,掙不到錢,便不遠千里從福建老家來到臨海涌泉,找了份給老板當司機的工作。期間老板林某對他很是信任,平時幾千上萬的錢都隨便放在車里的一個箱子中。對于這些錢,陳某是一清二楚。
陳某安安分分地給林某當了幾個月司機,沒過多久到了他每月要還銀行錢的日子,而此時工資還沒發,而自已手頭又沒錢,到哪里弄錢還給銀行?
陳某便想起了老板放在車里的錢箱,“老板好像從來不會清點錢箱里面的錢,對,我每次可以少拿點,這樣老板肯定不會發現的。”于是陳某就伸出賊手,有時從錢箱里偷個幾百,但最多的一次他從錢箱里偷了2500元,而老板林某竟然真的一直都沒有發現。
而陳某的膽子也越來越大,今年2月中旬,又到了銀行卡還錢的日子,可陳某兜里的錢又不夠,咋辦?到了2月19日這天,陳某和公司財務念某一起去椒江買東西,陳某計上心來,拿起手機,假裝老板打電話來,要3000元錢急用,讓念某用微信轉賬給他。由于念某微信轉賬不會使用,他就把銀行卡號和密碼告訴了陳某,陳某就給自己轉了3000元。之后陳某多次趁念某手機不在身邊,用微信給自己轉賬,每次轉賬后他都把轉賬記錄和短信刪除。
今年3月初,陳某的事終于東窗事發,他就來了個三十六計走為上計,逃回福建老家。涌泉派出所民警就千里跋涉趕到福建,將陳某抓獲。
經審查,陳某對4個多月盜竊林某一萬元、念某八千元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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