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還未成年,究竟是找了怎樣的“好人家”,就迫不及待地要嫁女兒呢?
這個父親叫彭飛(化名),臨海人,女兒彭玲(化名)今年17周歲,初中沒畢業就輟學了。
說起來彭玲也是個可憐的孩子,父母感情不好,母親因遭受家暴離家出走,丟下了她跟著父親一起生活。彭飛經常在外地打工,彭玲跟著父親四處漂泊,書也讀不安穩。
去年12月,彭飛在安徽一處工地打工,在工地開小店的老板知道彭飛有個女兒,就問起彭飛,“我有個親戚,兒子25歲了還沒娶媳婦,他們急著給兒子找對象,你家女兒有沒有興趣見一見?”
彭飛和小店老板一細聊,得知男方父親叫張鵬(化名),家住安徽,家里條件還行,但兒子不讓人省心,小學沒畢業就輟學了,連個對象都沒有找。彭飛笑笑,他關心的是男方能出多少錢,“那就先見個面再說”。
沒想到,事情發展得比想象中快,見面才第二天,彭飛和張家人就商量起訂婚拿彩禮的事宜,雙方最終確定彩禮為15.6萬元。
雖然張家人著急兒子的婚事,但是考慮到才見面就給彩禮不妥當,就和彭飛商量,“能不能讓兩個孩子先處一處,再付彩禮?”彭飛一口回絕,“沒有彩禮就不訂婚約。”
為解決兒子的終身大事,張家人只得去準備彩禮。他們湊了現金6000元,又借了15萬元,湊足彩禮錢,并交付給彭飛。
彭飛拿到彩禮后,寫了張“收到女兒撫養費”的收條,自己只身去了外地,女兒則留在了張家。
女兒不喜歡這門親事要毀約
彭飛一走了之,彭玲按約定,要住在張家。
兒子終于找到了“媳婦”,張家人很高興。對彭玲百依百順,想吃啥就給她買,還花了2000多元給彭玲買了新手機和新衣服。
可是,張家人沒想到,才過了十幾天,彭玲卻說,“我不喜歡他,我們倆處不來。”對此,張家人也不強求。他們提出,“我們不勉強你,讓你爸爸接你回去,彩禮退給我們。”
張家人多次給彭飛打電話,也說明了情況,卻一直不見彭飛來接人。而彭飛在電話里偷偷告訴彭玲,“你不愿意就跑回家吧。”
不退彩禮被“親家”告了
張家看彭飛遲遲不來接女兒,于是在今年3月下旬,他們親自將彭玲送回臨海老家,當面向彭飛要回彩禮。可是彭飛卻避而不見,他們只得將彭玲送到臨海當地派出所,讓民警幫忙聯系彭飛。等張家人回去后,彭飛才去派出所領回女兒。
眼看彩禮遲遲討不回來,張家一紙訴狀把彭飛和彭玲告了,要求退回禮金15.6萬元。
近日,臨海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原、被告在締結婚約過程中均存在過錯,彭飛的做法很不應該,很可能會對一個女孩子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經辦法官說,彭飛依照習俗收取聘金、彩禮,因雙方不符合結婚條件,未予登記結婚應予以返還。
由于彭玲是未成年人,不作為被告共同返還彩禮,結合當地習俗等綜合因素考慮,最終,臨海法院判決彭飛返還張鵬一家彩禮1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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