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椒江區人民檢察院和椒江區海洋與漁業局執法人員的共同監督下,1.5萬多尾大規格黑鯛魚苗被放流到大陳海域,這是椒江區針對海洋漁業資源損害,首例通過公益訴訟途徑進行生態修復的案例。
這1.5萬多尾魚苗由船老大金某出資3萬元購買放生。金某是溫州人,51歲,去年8月12日還在禁漁期,想著賺錢的金某又偷偷出海了。
金某雇傭了王某、湯某等漁民駕駛“浙象漁22063”的鋼質漁船從溫州出發,在東海海域一路拖網捕撈作業。
當天早上10點,金某的漁船行駛到椒江海域,正在捕撈作業時,被椒江區海洋與漁業局執法人員查獲。
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金某除了用最小網目尺寸為18mm的禁用網具非法從事拖網捕撈水產外,他的漁船還是一艘“三無”船只。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水產50箱,共計850公斤,價值5700元。漁船連同船上人員一并被帶回接受處罰。
去年9月11日,椒江區海洋與漁業局對金某的“三無”漁船作出了沒收的行政處罰決定,金某對處罰決定無異議。之后,這艘“三無”漁船被完全拆解。
今年8月20日,椒江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對被告人金某提起公訴。9月7日,椒江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針對金某非法捕撈造成的海洋漁業資源損害,椒江區人民檢察院及時介入,與椒江區海洋與漁業局加強溝通,提出了修復海洋漁業資源或賠償生態修復資金的公益訴訟檢察建議。
椒江區海洋與漁業局多次找涉案人金某進行漁業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最后金某主動出資3萬元購買魚苗,修復海洋漁業資源。
“通過督促行為人實施增殖放流,可以起到警示教育的效果,更好地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椒江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椒江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加強與區海洋與漁業局的協作配合,推進并完善生態修復賠償機制,有力地推動依法治海,最終實現雙贏、多贏和共贏的社會治理目標。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或電頭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稿件,均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并保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的電頭。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