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黃巖區沙埠鎮,一家未開工的作坊午后突然間著火,周圍有大片居民房,火勢蔓延,非常危險。
這起令人匪夷所思的火災發生在8月2日下午2點左右,黃巖區沙埠鎮一家作坊突然起火,車間濃煙滾滾。附近居民見況,合力控制火勢,最后在消防隊員的救援下,大火被撲滅了。
雖然大火沒有蔓延開,但已經給作坊的老板趙某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作坊車間內的機器個個遭殃,電腦屏、激光頭等都被燒壞,價值數萬元的無紡布成品也被燒毀。
可是讓趙某想不通的是,當天機器并未進行生產,這火是怎么燒起來的?
據了解,消防人員在勘察火場時,發現了可疑之處,起火點是作坊里的一臺機器,機器上還粘附著一些貌似菜油的液體。
當天,經黃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勘察分析后,確定這是一起人為的放火案件。
那么,放火人到底是誰?
“趙家經營這作坊多年,難免有競爭對手或因瑣事鬧矛盾的鄰里,但不巧的是,火場附近都處于視頻監控的死角,視頻里沒有出現可疑人員。”經辦民警說,由于沒有足夠證據,當天作坊附近又有戶人家在辦喪事,人員多而復雜,線索斷了,案件陷入了僵局,一個多月沒有進展。
不過,在8月中旬,案件出現了一個之前忽略了的新嫌疑人,趙某小女兒的朋友陳某,一個到今年11月才滿15周歲的姑娘。
“陳某案發當天在趙某家玩,我們好幾次找她了解可疑情況,小姑娘都非常冷靜,表示沒有想到可疑人員。”經辦民警說,后來得到了好幾條線索把陳某的嫌疑擴大了,最終陳某承認了是自己放的火。
一個15歲少女為何要放火燒機器?
明明是朋友老爸開的作坊,她為何要下此狠手?
然而,警方完全沒想到,陳某的放火動機竟是為了環保。
據了解,陳某經常在趙某家玩,其實和趙某有點小矛盾,因為趙某對陳某有看法,他曾提醒過女兒,不要老是和陳某在一起。后來陳某知道了這事,對此很生氣。
不過,據陳某說,她放火的主要原因是,她覺得趙某的作坊不環保,“我曾經兩次向環保部門舉報過,趙某的作坊也因此兩次停工。可是這一次,趙某卻決定將機器搬遷到其他地方。”
因此,陳某急了,她覺得污染還會繼續,但自己卻不知道趙某會把作坊搬到哪里。于是,她做出了一個決定,“燒掉機器,作坊無法投入生產,就沒有污染了。”
于是,事發當天,陳某去趙某家玩,她和趙某的小女兒一起從家里出來,借口說要上廁所,又折回趙某家里。不久后,趙某家的作坊就著火了。
陳某這一愚蠢的舉動,險些引發了大火。根據刑法規定,陳某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放火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雖然辦案民警也為她惋惜,但是法律是無情的,她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