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州市商務局發布了《關于申報2015年市級電子商務促進資金項目的通知》(下稱《通知》),在臺州市區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達到《通知》要求的,均可以申報資金。本次申報的投資類項目可截止到2015年10月底,獎勵類項目涉及的營業額等數據以2014年度為準。
申報范圍包括促進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促進電子商務平臺和公共服務建設、促進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和初創企業培育、促進電子商務推廣培訓和人才引進、促進電子商務標準建設和質量提升、促進電子商務相關其他重點工作等6種類別。
需要審計核實的項目,市財政和商務部門統一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核實,相關審計費用不需申報單位支付。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騙取電商促進資金情況的,除全額追回補助獎勵資金外,今后一律取消享受電子商務促進資金的資格,并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申報園區建筑面積
須在8000平方米以上
申報園區建設補助的電商園區建筑面積須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具備電子商務企業運營所需的配套服務設施,且電子商務經營企業入駐面積率達60%及以上。對于符合要求的園區,將按照園區公共服務平臺實際新增投資額最高20%給予園區主辦方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于企業建設的獨立電子商務應用平臺,投資額不少于50萬元的,給予項目實際投資額最高20%的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企業建設獨立電子商務應用平臺”是指企業建設自用或對外提供服務的電商交易平臺,不包括僅提供信息發布、信息查詢和企業信息管理等非交易性平臺。
龍頭企業、平臺服務、跨境電商獎勵
有銷售額要求
電商龍頭企業與初創企業的獎勵包含交易額達到要求的獎勵和租金獎勵兩大塊。其中,企業通過電子商務形式實現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按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這不包括網絡代銷票務業務的企業以及銷售虛擬商品的企業。
此外,年交易額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網店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活動、且已簽訂服務協議并支付服務費用,給予平臺服務費用最高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連續三年;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年銷售額首次超500萬美元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獎勵。
對入駐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的電子商務企業,每年給予最高50%的租金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連續三年。租金補助計算參照上款“平臺服務費補助”,本次申報補助2014年度實際支付租金。對入駐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的電子商務企業的租金補助由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經營企業統一申報,根據下達資金文件再轉撥租金補助。
對電子商務推廣培訓
和人才引進的企業進行補助
經認定的電子商務培訓機構,按計劃為企業電子商務人員提供業務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并實現就業或創業的,按實際培訓費用的60%標準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1500元/人;對電子商務企業選送中高級管理人員首次參加全國各類能力提升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的,經認定按培訓費用的50%標準補助給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元/人。
對于電子商務標準建設和質量,今年的細則也予以了關注。對于新通過國家、省電子商務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單位,獲得浙江名牌榮譽稱號的電子商務企業,獲得馳名商標(通過行政認定)、省著名商標的電子商務企業,獲得國家級電子商務榮譽稱號(包括示范企業等)的企業,獲得省級電子商務榮譽稱號的企業,均有不同金額獎勵。
阿里研究院認證的“淘寶村”
也有經費補助
促進電子商務相關其他重點工作類別里,主要有農村服務點補助、“臺州電子商務”微信公眾號、淘寶村工作補助、電商論壇會展補助等項目。其中,農村服務點補助支持范圍為“電子商務進萬村”農村服務點建設政策配套,經驗收后,超過省財政、區財政補助的,給予每個服務點不超過2000元補助。
“臺州電子商務”微信公眾號則由市商務局按程序選擇運營企業,簽訂委托運營協議,確定每年委托運營的承包費用,總額不超過10萬元。行政村當年獲得阿里研究院“淘寶村”稱號的,分別給予10萬元工作經費補助。經市政府認可支持的電商促進相關論壇會展按實際費用最高50%予以補助工作經費,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原標題: 2015年市級電商促進資金開始申報啦!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新聞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