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種叫四環素的藥品,添加到豆腐中后,就能防止豆腐變酸,以延長保質期。張某、潘某等四人在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這種四環素獲利,瑞安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四人有期徒刑一年到六個月不等,但張某等人覺得量刑過重,提起上訴。
今天上午,省高院信息化集中控制中心同步直播了這起案件的二審,溫州中院經審理后維持原判。庭審結束,省高院通報浙江審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基本情況和特點,并介紹全省法院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去年至今全省法院受理危害食品安全案568件
近年來,我省惡性食品安全案事件接連不斷發生,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影響比較大的有新昌“毒膠囊”系列案,蕭山、玉環、椒江、衢州等地的特大病死豬肉案件等。
浙江高院刑二庭副庭長周德金介紹,自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審刑事案件568件。審結案件中,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461件,約占85%;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件80件,約占15%。
在這些案件中,多發的案件類型有病死豬肉,病死甲魚,“地溝油”,工業明膠生產膠囊,工業松香褪毛,雙氧水漂白,濫用檸檬黃、胭脂紅對食品染色等。
比如上周,杭州蕭山法院宣判一起案件,15名制、售病死豬肉的犯罪分子被嚴懲。這起案件被查獲時,執法人員在倉庫里竟發現了18萬公斤的死豬肉,這些死豬肉如果流入市場,后果將不堪設想。
浙江法院食品百日行動打掉黑作坊815個
周德金稱,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犯罪分子作案手段趨向新穎,犯罪行為日益隱蔽。比如一些犯罪分子為逃避監管和偵查,借助科技手段研制出檢測“合格”的食品;還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工業原材料、有毒有害添加物對食品進行保鮮、調味、著色,偽裝成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難以及時被檢測發現。
今年3月1日至6月10日,浙江法院參與全省食品安全百日嚴打行動,嚴厲打擊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群眾反響強烈、帶有行業“潛規則”性質的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此次行動成效明顯,全省行政立案1.16萬起,涉案金額5080.68萬元;行政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2起,公安部門立案152起,涉案金額1089.17萬元,破案112起,打掉“黑窩點”、“黑作坊”等815個。
原標題: 浙江百日行動打掉黑作坊800多個 保障“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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