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合乎取證要求的,處罰不成立
罰單上時間是9:01,吳先生用手機百度的時間為8:11(圖由網(wǎng)友提供)
記者 林 曦
原帖
網(wǎng)友“爛菠蘿”在“虎山論壇”發(fā)帖:早上7點多去永和豆?jié){吃早餐,出來8點左右,發(fā)現(xiàn)車子被交警貼單了。貼單就貼單好了,可是一看,這罰單還把我給“穿越”了。明明8點多點,卻寫成“9:01”,這是啥意思,是不是憑這張罰單,我可以一直停到9點多?交警同志,可以給個解釋嗎?
跟帖
Tol:交警工作失誤,這張單子應該作廢。
Zjwl:時間是有錯,但違章停車是事實,應該不影響對違停的認定。
記者求證
違停被貼單,時間還“穿越”了一小時
網(wǎng)友“爛菠蘿”姓吳,是位先生。10月21日早上7點多,他在溫嶺東城路的永和豆?jié){吃了個早餐。這一吃,就吃出了張匪夷所思的罰單。
“出來一看,車子被貼單了。”違停是事實,吳先生也承認。不過,看過一溜十幾輛同樣被貼單的車子,他納悶了:“其他的罰單上都寫著‘8:01’,怎么我車上的卻是‘9:01’?”
回到車上,吳先生一看車載時間,才8:02,掏出手機是8:04。之后,為了確保時間的準確性,他還百度了標準的北京時間,顯示為8:11。
“時間可是將近過了1個小時呢!”吳先生疑惑不已,這樣的‘穿越罰單’,自己能拒罰嗎?
不合乎取證要求,處罰不成立
穿越罰單,該不該罰?
吳先生的帖子,引來了眾多網(wǎng)友熱議,“罰”與“不罰”之間,論壇里的口水戰(zhàn)打得不亦樂乎。
昨天上午,記者聯(lián)系上了吳先生,他說,溫嶺交警部門已經(jīng)通知他,去撤銷罰單。
對此,溫嶺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中隊長邵建峰說,路面罰單是取證過程,時間錯誤,導致違法停車告知單不符合證據(jù)相關要求,因此未予采納。
“交警書寫時,出現(xiàn)了筆誤。”邵建峰說,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少見的,不過取證要求時間、地點、人物真實可信,如果市民對罰單有疑義,可以提出申議。
律師:違停事實難認定的,應取消處罰
對此,浙江法進律師事務所律師梅法進說,交警開具的違法停車告知單顯示時間錯誤,導致行政處罰行為所針對的違停行為的真實性無法確定。“要不要處罰,要看執(zhí)法人員在開單時,有無相關現(xiàn)場照片或錄像提供佐證。”梅法進說,如果能夠證明當事人違停行為的存在,罰單重開后,處罰依舊有效,如果沒有,即不能進行處罰。
同時,梅法進提醒市民,倘若對行政處罰存有疑慮,可以提出行政復議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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