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只青蟹15米繩,捆綁參照標準實行難
秋天是吃蟹的最好季節,眼下,三門青蟹大批量上市,吃青蟹正當時。
近日,三門吳先生打進本報熱線88894000反映,朋友送給他一盒青蟹,每只青蟹都綁著厚厚的繩子。他將其中一只解開稱了一下,蟹重350克,繩子濕濕的,長15米,重達80克。
“三門有規定,用于捆綁青蟹的繩子不能超蟹自重的5%,這只蟹繩子重量占到蟹重的22.9%,早超標了。”吳先生說,現在市場上賣的青蟹,很少按規定賣,希望有關部門整治一下,否則會損壞三門青蟹的品牌形象。
隨后,記者向三門縣質監局和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反映情況。他們均表示,“捆綁物不能超蟹自重5%”的規定,屬于推薦性標準,并不是強制性標準,因此實行該標準主要靠企業自律,他們也很難對經營戶進行處罰。
對此,三門縣青蟹管理辦公室主任盧余撐也認為,青蟹捆扎物的管理是一個復雜問題,“管不好既有管理上的問題,也有市場方面的問題。”
盧余撐分析,從管理者角度說,目前缺乏應有的管理手段,處罰沒有依據,經濟處罰措施又跟不上。
從經營者角度說,青蟹捆綁得多,即使賣價低一點也會賺錢,而且價低更有市場競爭力。在青蟹銷售行業中,有個潛規則:“小草永遠賣不過大草”。如果嚴格按照標準執行,就意味著少賺錢。
從消費者角度說,因為捆綁繩與青蟹價格有直接關系,捆扎物重,價格低。“原本80元一斤的青蟹,繩子稍微一綁,價格就會下降20多元。”盧余撐說,因此相當一部分消費者喜歡捆綁多、價格便宜的青蟹,而不愿挑選價高、捆綁少的青蟹,“一個愿買,一個愿賣,純屬市場經濟行為,很難管理。”
那青蟹能不能“去皮”賣呢?盧余撐解釋,青蟹生性兇猛,攻擊性強,青蟹上市后捆綁銷售確有必要,“一是防止傷人,二是防止青蟹互相打架產生損傷,另外,繩子還起到保濕作用。”
盧余撐說,其實早在幾年前,三門就出臺有獎投訴辦法,如果市民發現青蟹是假冒的,或以次充好、捆扎物超標等現象,舉報者可獲得200元至500元的獎金,“但辦法出臺至今,關于捆扎物超標的投訴僅一起。”
“為了更好地管理青蟹捆綁物問題,我們想了更多的管理辦法。”盧余撐說,下階段,三門將實行商標使用許可制度,與商標使用者簽訂協議,如果有經營者出現違規現象如捆綁物超標問題,將按照協議規定沒收保證金。其次,給愿意自覺做到規范經營的企業或經營戶授予放心店牌匾,并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資金補助。通過樹立企業標桿,引領整個市場的經營秩序規范。
盧余撐認為,要管理好捆綁物超標問題,首先各地工商質監部門要加大打假力度,市場上打上“三門青蟹”名號的青蟹,不一定產自三門,“我們將不斷創新防偽標識,推出新一代三門青蟹電子地理標簽,取消防偽級別低、難管理的捆扎帶商標。”
盧余撐也建議消費者,購買青蟹時不能一味注重低價格。因為捆綁多不多,肉眼是可以分辨的,市民在挑選時要看仔細,要拒絕超標蟹,共同維護市場秩序。另外,如果發現購買到捆綁物超標的三門青蟹,可向三門青蟹管理辦公室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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