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9月26日訊(通訊員 潘欣欣) “我想出海后大部分時間都在海上,也不容易被警察找到,比較安全。”陳某落網后告訴民警。
今年34歲的陳某是貴州省大方縣人,2011年11月伙同他人將一人打傷致死,事后潛逃。因涉嫌故意傷害,當地警方對他處以刑事拘留決定,并積極開展網上追逃。期間陳某逃到了浙江,9月25日晚,正當他找好工作,準備第二天出海時,在溫嶺松門某賓館被當地派出所民警成功抓獲。
陳某交待,近日聽聞老鄉提起東海開漁,船只漁工短缺,工資待遇相對優厚,于是動了前來求職的心思。他于9月25日來到溫嶺松門,順利找到工作并談妥工資,準備第二天就出海。為防被警方抓獲,當晚特意找了家小賓館,希望能不登記入住。但沒料到,因松門轄區所有賓館都進行實名登記制度,他的要求被賓館前臺拒絕,對方表示一定要出示身份證登記方可入住。
盡管有些猶豫,但想著反正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出海,再說住這么小的賓館應該不會如此倒霉被查到。于是抱著僥幸心理,陳某大膽交出了身份證。
當晚,松門派出所值班民警通過信息系統發現陳某的住宿記錄,對比確認了他網上逃犯的身份,于是迅速出警,出其不意,將其抓獲。目前,陳某被溫嶺市公安局依法臨時羈押,隨后將移交貴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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