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一起跨省生產銷售假冒名牌化妝品案件在椒江法院開庭審理。
去年2月,椒江警方根據一條舉報線索,跨省追查,搗毀假冒商品生產窩點2個,存儲、銷售窩點5個,查獲假冒知名品牌化妝品、日用品1200多箱,涉案貨物按正品估值近8.27億元。
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鄭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被告人段某等3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某甲等9被告人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院審理查明,鄭某在廣東省汕頭市建立加工點,生產并銷售“安利”旗下日用品與化妝品,非法經營數額達179萬余元。被告人段某與其子在河南省葉縣家中,擅自生產銷售“蘭蔻”、“香奈兒”、“雅詩蘭黛”化妝品,劉某為其提供生產所需的空瓶。而張某甲等9人在購入假冒的日用品和化妝品后,分別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和浙江省溫州市、臺州市等地區建立倉儲銷售點或網上銷售渠道,對外銷售這些假冒化妝品。
4月27日,法院經審理后認定,鄭某等4被告人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到四年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到九十萬元不等;張某甲等8被告人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到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到六十五萬元不等;王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淘寶經營;并追繳涉案違法所得,沒收扣押贓物。
本次庭審由民三庭庭長王法官擔任審判長,一名刑庭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王法官說,“三審合一”審理這么大的案子,在椒江法院還是第一次。
自今年2月起,椒江法院開始探索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三合一”模式,由民三庭專門負責審理涉知產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該模式能夠統一法律適用標準,避免民事、行政、刑事審判庭之間的重復勞動,節約司法成本,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效益和效率。至今,椒江法院民三庭已負責審理涉知產刑事案件5件。
原標題:案值8億多的 特大制售假名牌化妝品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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