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偶爾不小心違章,倒也情有可原?扇羰沁`章次數高達幾十次,而一直未接受處理,那就說不過去了。
1月5日,臺州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椒江服務中心的民警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過程中,發現事故一方當事人駕駛的車輛違章達21次,要被扣126分,罰款4550元。
事故牽出違章車
這起交通事故發生在上月31日7時15分,地點是臺州經濟開發區經中路與開發大道交叉口。當時,張某駕駛的蘇GR9316大眾轎車由南往北行駛,江某駕駛的浙JM80XX小型汽車由西往東行駛,兩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壞,所幸人沒事。
1月5日,事故雙方當事人到臺州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椒江服務中心準備將此事故了結。
在處理過程中,細心的民警吳國慶發現蘇GR9316這輛車在去年10月15日至12月29日間,先后在椒江、黃巖、路橋等地違章達21次,且大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系超速行駛,其中有兩次是超速達50%以上的。“全部加起來要扣126分,罰4550元。”吳國慶說。
都是借車惹的禍
這么多次交通違法行為,為何一直未接受處理?
和張某一起來處理事故的車主霍某稱,自己是江蘇人,在臺州做工程打樁生意,由于該車沒有固定的駕駛員,且駕駛的人比較多,“平時也沒怎么留意,沒有想到有這么多違章。”
“你看看,21次中有19次是超速行駛,沒出大事故已經是萬幸了。”吳國慶對霍某進行了教育,“私家車外借后,要及時上網查詢有無交通違法記錄。借車的人,更要遵守交規,不給車主帶麻煩。”
更麻煩的在后面
現在,交通事故是處理完了,可麻煩還在后面。交警部門表示,扣分超過24分,需重新參加考試。
根據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如果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1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原標題: 三個月不到,21次違章扣1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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