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得豬蹄一只、腌制鴨子一只。隨后,被告人陳某爬窗進入……在將竊得的豬蹄和鴨子進行加工時,被當場抓獲。”昨天上午,杭州西湖區法院審理一起盜竊案時,法庭上的被告人陳某聽到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內容后,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被告人陳某,你剛才自己都笑了,你現在對自己的行為有什么認識?”檢察官問道。
“以后不會再做了。”陳某沉默了一會后說。
今年1月7日上午11點左右,在雙浦養甲魚的易女士從外面辦完事回到甲魚養殖場,當她打開管理房的院門時,聞到陣陣肉香。屋內此時應該沒人的,哪來的肉香?她快步走向廚房,發現廚房門后蹲著一個陌生的年輕男子,他身邊還有啃過的骨頭,鍋中還燉著肉。易女士嚇得大叫,年輕人見易女士大叫后,從后門奪路而跑。
易女士騎上電動車在后面追,在路邊干活的群眾幫著易女士將男子一起抓獲。這時易女士發現該年輕人腳上穿的藍色運動鞋好像是上次她家丟失的。
原來,就在去年12月份的一天,易女士家的管理房也失竊過一次,當時,包內20多元硬幣被偷,一雙藍色李寧運動鞋也被盜。當時考慮到損失不大就沒有報警,哪知又第二次進賊了,這次易女士報警。
被抓到的賊就是陳某,1990年出生,江蘇人。2007年中專畢業后開始到處打工,但每次都干不久。2010年起,陳某因盜竊多次進出拘留所、看守所,在杭州被抓前的最近一次是2014年9月,陳某因犯盜竊罪被安徽雨山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
出來沒多久,陳某輾轉到了杭州,仍舊沒有找到穩定的工作,很快他又“手癢”了。
2014年12月下旬的一天,陳某看到易女士家房子窗沒關好,就爬了進去,在一個包里找到20塊錢和一雙李寧牌運動鞋,發現運動鞋挺合自己腳的,就把舊鞋扔了。
今年1月7日上午,陳某又到處閑逛,爬進易女士鄰居家,不過只發現了一只生的豬蹄和一只腌制的鴨子,想起之前偷過的易女士家似乎白天沒人,就拎著東西從易女士家窗戶爬了進去。
西湖區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法官當庭以盜竊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原標題: 這個賊膽子忒大——大白天入室盜竊偷得豬蹄和鴨子竟敢在失主鄰居家邊煮邊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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