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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曝光的兩4S店各罰了15萬
2015年05月08日 來源: 錢江晚報

  還記得今年央視3·15晚會上曝光的杭州那兩家汽車4S店嗎?3月15日當晚,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赴兩家4S店就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昨天,錢江晚報記者獲悉,案件調查已經有了最終結果,拱墅、西湖市場監管局分別對東風南方、元通港昌兩家4S店處以15萬元的罰款。

  被曝光的兩家4S店分別是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的東風日產元通港昌專營店和位于石祥路的東風日產南方杭城專營店。今年3·15前夕,央視調查記者將一輛車況正常的新天籟小轎車通過松脫點火線圈插頭的方式,人為制造了一個發動機故障燈亮的小故障,并開到兩家4S店維修。結果東風南方4S店得出了第六缸火花塞和點火線圈有故障的結論,并以其他五個火花塞和點火線圈的使用壽命也快到了為由,給出了“更換六個火花塞和六個點火線圈”的建議,給出了3000元的報價。元通港昌4S店則對相同的故障以車輛已經行駛了4萬多公里為由,附加作出需要客戶支付費用的清洗節氣門、噴油嘴積碳項目的建議,并以車輛在故障狀態下行駛過幾十公里,可能會導致變速箱油品變差為由,附加建議更換需要1000多元的點火線圈和變速箱油。

  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兩家4S店的行為開展了詳細的取證調查,認為東風南方和元通港昌兩家4S店對故障情況基本相同的小故障,在未對車輛故障進行明確診斷的情況下,通過作引人誤解的說明,開出高額的維修建議,誤導消費者對正常零配件進行不必要的更換,已構成《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十一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下列方法,對商業信譽或者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制作方式、性能、用途、生產者、產地、有效期限、經營狀況、售后服務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宣傳的行為”。據此,拱墅、西湖市場監管局分別對東風南方、元通港昌兩家4S店下發了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下一步,杭州市市場監管局還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杭劍二號”專項執法整治行動。整治計劃主要突出汽車銷售、汽車保養、維修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規定、汽柴油及電動自行車質量抽檢等整治重點。

  本報記者馬焱

  本報通訊員姜曉霞蔡明亮

 

原標題: 3·15曝光的兩4S店各罰了15萬

標簽: 維權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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