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養老保險政策出臺后,黃巖部分原來享有集體退休保障金的退休市民發現,每月的保障金沒有了
黃巖人力社保局答復: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不能重復享受
5年前,黃巖區一項特殊的養老保障金政策出臺,讓黃巖城關一部分符合條件的市民爭相參保;5年后,新的養老政策出臺,一部分原來每月享有保障金的退休市民發現,每月應到的保障金沒有了。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每月應到的保障金不見了
4月14日上午,黃巖章先生到銀行幫父親章金甫取養老保障金,但是讓他吃驚的是,銀行記錄顯示,從去年12月份開始,父親的那份養老保障金沒再打到卡里。
2009年10月份,黃巖區出臺了一項特殊的集體退休保障金繳納政策,這項政策是繳納22800元,就能享受終身每月的補貼金。但是繳納人員必須符合3個條件,參保人員必須是黃巖城關集體企業員工;沒有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沒有被征地繳納失地保險。
當時的章金甫剛好符合所有的要求,所以就去黃巖區人力社保局辦理了這項特殊的養老保險。
2009年和2010年章金甫每月拿到了430元,2011年到2013年,每月有470元,2014年就漲到了每月520元。但是到了2014年12月,章金甫的保障金突然就沒有了。
新老政策的不同解釋
章先生心急火燎地趕到黃巖區人力社保局,向工作人員詢問情況,希望拿回父親的養老保障金,工作人員對此給出了回復。
原來2014年,市一級出臺了新的養老保險政策,如果被征地市民已經銜接成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后,那之前擁有的其他一些養老保險福利將被取消。
正好,章金甫在2014年上繳了失地保險,并銜接成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所以章金甫原來養老福利被取消了。
記者在黃巖區人力社保局見到了2009年那個特殊政策的紅頭文件和2014年的新政策文件,2014年文件上的確有寫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擁有者將取消先前一些養老福利,但是沒提到2009年的那項養老福利,只是加有一個“等”字。
而2009年的那份文件則有寫明,如果是城鎮職工養老福利的擁有者,將不能申報該項養老福利。
養老保險待遇不能重復享受
章先生覺得不可理解,“我5年前交了22800元的養老金,然后花5年時間分批拿回自己繳納的22800元錢?這政策合理嗎?”
章先生覺得,自己就好像把錢存進了銀行,5年時間又一次次取出來,但是現在的2萬多元要比5年前不經花了。
并且,章先生認為,2014年剛出的那個政策和5年前的那個特殊政策無關,失地保險是后來補交了10000多元,和2009年那個政策是兩個概念,說好一輩子拿福利,結果卻停掉了,讓人無法接受。
黃巖區人力社保局負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楊明榮對此作出了解釋:“新政策有明確規定,當失地市民繳納了失地保險,并轉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后,只能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福利,原來的養老福利要取消,一個居民不能享受兩份福利,并且2009年那項政策文件里也明確提出,如果市民本人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福利的擁有者,就不能參保。”
原標題: 我的養老金怎么沒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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