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12月29日下午17:40召開新聞發布會并宣布,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知》,自2014年12月29日18時起,將在全市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有效期暫定5年,每年暫定指標10萬個,按月分配。

其中,2萬個指標只針對電動小汽車,采取搖號;8萬個普通小汽車指標,50%采用搖號,50%采取競價。年度指標視交通、大氣環境和汽車需求適時調整。全市暫停辦理小汽車登記,18時起25天后才可辦理。

另外,工作日早晚高峰期,本市車輛可走深圳灣、福田口岸、文錦渡口岸、沙頭角口岸等周邊道路其他道路,非本市號牌不能通行,客運車輛、港澳號牌不受限制,違反的車輛自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做警告處理。

此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稱,包括深圳在內的8個城市都存在實施限購政策的可能。2013年7月11日晚,深圳市交委重申,按照2012年深圳市政府發布的《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書》,深圳在加強交通需求調控方面,主要通過利用設施供應、經濟杠桿、出行管理和宣傳倡導等綜合手段,引導車輛合理使用,并“沒有限購計劃”。

深圳12月30日起中心城區早晚高峰限外地客車進入
1、深圳主城四區高峰時段禁止外地客車通行
早晚高峰期間,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車外,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四個行政區域內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間(7:00-9:00,17:30-19:30)禁止非深圳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通行。
2、政策緩沖期內違反此禁行規定的只警告不處罰
違反《通告》的機動車,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在《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第一個月內為政策緩沖期,對違反本通告禁行規定的機動車只做警告處理。
3、外地車第一次違反禁行規定可申請免罰
非深圳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自通告生效之日起第一次在深圳禁行區域內違反禁行規定的,違法行為人可以申請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經查證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給予警告,免予罰款處罰。
4、哪些車輛不受限行?
下列非深圳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1、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2、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汽車);3、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
編輯點評:限行限購已經成為各省、市治理交通的“殺手锏”,由此深圳將成為繼北京、上海、天津、廣州、石家莊、貴陽、杭州之外全國第8個實施汽車限購的城市。
原標題: 深圳限購限行 29日起暫停辦理汽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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