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黃巖的張女士打進本報熱線88060000告知記者:“我嫂子的戶口問題終于解決了!”張女士說,這個戶口問題,讓一家人奔忙了十幾年,這下總算松了口氣。
一年多前,張女士找到本報,說起她嫂子的戶口問題。
說起來,還有點復雜。
張女士的嫂子王莉華是黃巖西城羽村人,她和丈夫兩人在1998年一起去非洲萊索托打工。夫妻兩人在萊索托一直屬于“暫住”狀態,就是通常所說的“華僑”。
幾年后的某一天,兩人發現自己在國內的戶口已經被注銷了,也就是說,夫妻兩人雙雙成了“黑戶”。問題是,2001年王莉華的小兒子小昊(化名)在萊索托首都馬塞盧出生。孩子長大后,夫妻倆希望能把他送回國內上學。
按照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孩子戶口隨父隨母。但是,王莉華已成“黑戶”,小昊的落戶隨之成了問題。連帶孩子上學、買房等一系列問題,讓全家人頭疼不已。
為此,王莉華一家人開始為落戶問題奔忙,跑了好久都無果。公安部門給出的答復是:需在國內居住3個月以上,再可以提交申請。但這對于王莉華夫婦來說,有些難(本報2013年3月11日4版曾作詳細報道)。
這件事就這樣一直拖著,到了2013年7月,事情有了峰回路轉。
記者了解到,2013年7月之前,華僑回國定居落戶需要在國內居住3個月以上。
2013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開始實施,明確華僑回國定居申請由當地僑務部門受理,另外相關規定取消了居住時間的要求。
這一規定出臺,讓王莉華一家喜出望外。
張女士受王莉華委托,隨即備好各項材料,到黃巖區外僑辦提交了申請。
8月,王莉華接到黃巖外僑辦通知,讓她前往辦理手續。8月29日,王莉華迫不及待地回了國,隔天她便從黃巖區外僑辦領到了定居證。
9月2日,王莉華欣喜地告訴家人:戶口問題解決了!
王莉華的戶口落實后,很多問題就迎刃而解。
一手操辦此事的張女士感觸萬分:“戶口能落下真是太好了。侄子的戶口、上學問題也不用愁了,一家人心里的一塊石頭算是落下了。”
此外,記者也了解到,自《管理法》實施后,華僑回國主要由當地僑務部門受理。
通常的申請步驟是:符合條件且有需要辦理定居落戶的華僑,只需要備齊材料向當地僑務部門提出申請。當地僑務部門經過審核確認,再向同級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詢問能否同意落戶,經同意后提交市級外僑辦審批,外僑辦復核后發放定居證,當事人拿著定居證就能到公安部門登記落戶。
“這過程中,除去前期資料審核的時間,如果順利的話,1-2天就能辦下來。”黃巖區外僑辦副主任姚麗敏說。
原標題: “華僑”夫妻十多年的“黑戶”難題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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