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信息咨詢費2000元”“安全生產培訓費200元”“圖書管理員培訓費500元”“治安聯防贊助費2000元”……這是農業部近日公布的《關于2013年農民負擔檢查情況的通報》中由村級組織支付的“雜費”,通報顯示,一些地方減負惠農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仍然存在,村級組織負擔呈增加趨勢。(9月14日《人民日報》)
近年來,農民負擔減輕了,直接向農民要錢的事少了很多。然而,向農民亂收費的事件仍時有發生,只不過是把向農民直接亂收費改為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村級組織亂收費,亂收費的本質沒有改變,因為這些亂收費最終還得由農民買單。一些基層政府和組織的亂收費,其實質是一種腐敗行為。比如,刻制一枚公章的市場價不過十幾元到幾十元,收費190元必定有腐敗在其中。今年中央1號文件強調“堅決查處和糾正涉農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和加重農民負擔行為”,查處亂收費不能發個通報了事,而應該把查處腐敗當成其中的重點。
農民增收難,亂收費對農民的傷害是巨大的,影響是極其惡劣的。盡管這種腐敗的金額與“大老虎”相比不可同日而語,但是這種腐敗對農民的傷害一點也不比“大老虎”小,因為這種腐敗對農民來說是“往傷口上撒鹽”。所以,必須追究涉農“雜費”的來龍去脈。
如今三農工作是黨的“重中之重”,希望地方紀檢部門以此為契機,在全國范圍開展一次農民負擔大檢查,警示或斬斷伸向農民的利益黑手。
原標題: 涉農亂收費 穿上“新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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