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患重病住院,溫嶺法院將審判庭“搬”進病房
2014年08月27日
來源:
臺州商報
8月25日上午,4位身穿制服的法官來到溫嶺一家醫院的病房里,對一起販賣毒品案進行特殊審理。據悉,法院在病房里開庭,在臺州還是件新鮮事。
被告人陶某33歲,今年6月19日,陶某在溫嶺市濱海鎮火叉港紅綠燈處,以200元的價格將0.71克的毒品販賣給他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抓獲后,因發現其患有嚴重疾病,被公安機關于6月20日監視居住。
開庭當天上午8時30分,法官和法警搬出開庭所需的國徽、審判員、公訴人等各類標志牌,將病房“改造”成了一間簡易法庭。病房頓時顯得十分肅穆。
被告人陶某在護士和法警的看護下,戴著口罩,打著吊針,躺在病床上。
9時許,參加庭審的公訴人“出庭”,法官宣布開庭,并“傳”被告人陶某到庭。
“法院現在開庭。被告人你能聽清嗎?”
“我能聽清。”
“法庭”上,陶某對犯罪事實無異議,“當庭”自愿認罪。
上午10時許,法官當“庭”宣判:被告人陶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因陶某身患重病,法院批準了其提出的暫予監外執行的申請。
編后:陶某觸犯了法律,應該受到懲罰,但是溫嶺法院將法庭搬至醫院,這是對被告人生命權的尊重,也體現了法院審判工作的人性化。
原標題: 溫嶺法院將審判庭“搬”進病房
標簽:
法院 被告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羅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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