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球飛機事故頻發,讓經常坐飛機的人膽戰心驚,甚至“不敢再坐飛機”,鎮海的陳女士就是其中一位。
陳女士今年32歲,大學畢業后,追隨親戚遠赴南非開公司。在南非,陳女士結識了同在那里工作的李先生,兩人情投意合,2008年在中國駐南非大使館領了結婚證,第二年有了兒子。
兩人本打算長期在南非發展,但去年年底,陳女士的親戚因為種種原因關閉了在南非的公司,轉而開到寧波鎮海。此時陳女士已是公司高管,只能跟著來到鎮海,丈夫和兒子則留在了南非。
陳女士說,剛回國那會,天天想丈夫、孩子,甚至考慮過放棄高薪工作,回到他們身邊,但時間慢慢過去,越來越適應在寧波的生活,和老公打電話的頻率變低了,偶爾打一次也說不上幾句話,感情淡了很多。
今年春節過后,夫妻倆決定和平分手,孩子繼續由李先生在南非撫養。陳女士原打算飛去南非,和丈夫一起到大使館辦離婚手續,順便看看孩子。3月初,她正準備訂機票出發時,馬來西亞航空發生了MH370客機失聯事件,想到自己的長途飛行,陳女士有些擔憂,正好此時公司接了個大項目,她干脆推遲了行程。
忙項目忙了近四個月后,陳女士的恐慌已經淡化不少,重新開始計劃南非之行,結果7月,飛機又頻繁出事:馬航航班被擊落、臺灣墜機、阿爾及利亞航空航班失聯……陳女士又開始緊張,怎么也不敢坐飛機了。和丈夫商量后,她決定就近在鎮海法院起訴離婚。
昨天,她向法院提交了訴狀。法官審查后發現,陳女士戶籍不在鎮海,回國后在鎮海連續居住也不滿一年,暫時不符合在鎮海起訴離婚的條件。
法官告訴陳女士,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內,一方居住在國外,居住在國內的一方提起離婚的,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而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所以她要在鎮海起訴離婚,必須住滿至少一年。
陳女士表示理解,說會等到年底期滿后再來立案。
原標題: 飛機航班頻出事 想去南非辦離婚的女高管不敢坐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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