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椒江的李先生來電:前一天晚上,椒江機場路發生兩起交通事故,造成了2死3傷的悲劇。而更令人扼腕嘆息的是,第二起交通意外是因為第一次事故引來眾人圍觀,“二次事故”最終導致兩人失去了性命。
記者核實報道
昨天上午,記者從臺州市立醫院獲悉,此次交通事故當中受傷的3人經救治已無生命危險,而另外2人搶救無效死亡。隨后,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事故發生經過。
第一起事故:兩人受傷
事故發生在前天晚上9點40分,地點位于椒江區機場路市車管所附近。當晚,書生中學高三學生小王夜自修放學,坐上母親的電瓶車回家。母親駕車沿著機場路行駛到市車管所門口時,后面一輛車子突然追尾撞上了母女倆,兩人當場被撞暈。
肇事車車主姓阮,出生于1973年,由于其酒后駕駛,撞人后害怕承擔責任,發生追尾事故時,阮某沒有停下,開車逃逸。
事故引來了不少圍觀群眾,包括市運管所的當值保安郭某。當場,便有群眾報警并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當晚10點04分,母女兩人被送到醫院接受救治。
第二起事故:兩人死亡一人受傷
再回到事故現場,盡管此時兩名傷者已被120接走,現場還有幾個群眾在議論此次事故。保安郭某也沒有離開現場。突然,一場瞠目結舌的車禍就在此時發生了——
原本在對向車道行駛的私家車車主陶某不知為何,突然急打了個左轉方向,越過一個車道,徑直撞上了靠人行道站著的郭某。同時,另一對接孩子放學的母女騎電瓶車途經這里,也不幸被私家車撞上……
由于車子速度不慢,還撞上了路邊的報刊亭、沖過綠化植物,直至撞上路邊的公交站亭才被逼停。
第二起事故引發了更大的悲劇,郭某及電瓶車車主劉某在事故中身亡。
遇到事故該如何正確處理避免二次事故?
記者從椒江區交警大隊大隊長陳永斌處了解到,第一起事故的肇事者阮某當晚已潛逃到江西,經過警方的一系列措施及勸告家屬,阮某昨天已投案。目前,阮某被處以行政拘留,等待責任進一步認定。
在第二起事故中受傷的王某,也是書生中學高三學生,她此時還不知道自己的母親已經離她而去。目前,肇事者陶某因膝蓋受傷住院被取保候審。
“當時遠光燈太亮了,我看不清楚路況……”陶某在做筆錄時這樣說過。
陳永斌介紹,由于事故較復雜,事故責任認定結論目前還未能出具。“這是典型的二次事故,如果大家都能注意些,悲劇也不會發生了。”陳永斌說。
他說,如果電瓶車車主能按規定騎在非機動車道上,那么事故也就不會發生了。
如果,第一個肇事司機不喝酒,那么事故也不會發生了。
如果,在城區道路上行車都不隨意開啟遠光燈,那么事故也就不會發生了。
如果,遇到事故時能正確處理,不隨意圍觀,那么事故也就不會如此悲慘了。
但,這只是如果,悲劇已經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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