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施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簡稱123號令)中有一條明確規定,駕駛員在實習期內上高速,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這條規定的實施,是為了減少新手上高速帶來的危險。不過,要是有陪駕的,新手還是闖了禍,陪駕的需不需要負責呢?近日,臺州高速交警就遇到了這樣的難題。11月12日,在沈海高速上發生一起匝道超車事故,開車的就是個新手。最后,交警認定陪駕的不用接受處罰。
11月12日晚8時許,一輛溫州牌照的黑色奧迪車從匝道上超車,和一輛黑色別克發生刮擦。
高速交警趕到現場后,認定在匝道上超車的駕駛員王某在此次事故中負全責,并對其作出了罰款200元、扣3分的處罰。
經過上網查詢,高速交警發現王某的駕駛證是在今年10月21日才領取的,這意味著他還是一個新手。
據了解,事故發生時,奧迪車副駕駛位置上坐著一位朋友,他的駕齡已滿3年,具備了法律規定的陪同條件。可是,在王某違法超車時,他并沒有提醒王某。
對于這位朋友,要不要給他相應的處罰呢?經過反復查看,高速交警沒有發現,法律明確規定陪同人員應盡到哪些具體義務。“因此,我們無法對其進行處罰。”一位高速交警說。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分享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