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認真監管,致14萬斤地溝油流入市場
黃巖生豬屠宰管理所副所長等2人被法院認定犯玩忽職守罪
本報訊(記者 李 平 通訊員 郭英姿)黑心老板為了謀取暴利,加工并銷售地溝油;相關執法部門領導玩忽職守,未按要求進行規范地監督、檢查,導致近14萬斤地溝油流入食用領域。昨日,記者從黃巖法院獲悉,黃巖生豬屠宰管理所原副所長王某某及臺州市黃巖區畜牧獸醫局執法監督科原科長黃某2人,被法院認定犯玩忽職守罪,但鑒于兩人犯罪情節輕微,免于刑事處罰。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間,張聯新伙同妻子鄭荷芹(均已判刑)自黃巖食品公司(后改制為浙江誠遠食品有限公司)王俊洪(另案處理)、李阿明(已判刑)等人處,購得屠宰場里含有大量淋巴的花油、網油及含有傷肉的膘肉碎和“肚下塌”等豬肉加工廢棄物后,加工成“食用豬油”銷售給他人食用。至案發,他們共生產69.3余噸,銷售金額達57萬余元,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為什么張某等人能持續5年,將含大量淋巴的花油以及含有傷肉的膘肉碎和“肚下塌”等豬肉加工廢棄物,生產并銷售有毒、有害的豬油,是哪個監管環節出了問題?
據了解,被告人王某某,男,1954年12月出生,中專文化,原是臺州市黃巖區經濟貿易局職工,黃巖區生豬屠宰管理所副所長;被告人黃某,男,1981年1月出生,大專文化,原是臺州市黃巖區畜牧獸醫局執法監督科科長。
2007年至2012年3月29日間,被告人王某某系臺州市黃巖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原名為經濟貿易局)市場貿易科的職工,具體負責生豬屠宰管理所的工作。而被告人黃某是臺州市黃巖區畜牧獸醫局執法監督科(檢疫科)工作人員,2011年11月擔任黃巖區畜牧獸醫局執法監督科(檢疫科)科長。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黃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未按上級要求進行規范地監督、檢查,沒有按規定對浙江誠遠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場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進行監督,致使浙江誠遠食品有限公司屠宰過程中產生的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產品,流入市場并制成“食用油”,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權益,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均已構成玩忽職守罪,鑒于被告人王某某、黃某的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王某某、黃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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