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早上5點,這起交通事故逃逸案怎么破?辦案民警看了18個小時的監控——
記者 高 波 通訊員 金林偉
18日早晨,臨海江濱路與下橋路交叉口,一輛電動三輪車經過時在幾乎沒減速的情況下撞上了一名行人。被撞78歲老漢經搶救無效死亡,撞人的電動三輪車卻消失在監控里。事故發生后,交警在沒有車牌號、附近找不到目擊者的情況下查看大量監控,終于鎖定了肇事司機。
昨日,記者在臨海交警大隊,見到了從安徽老家被帶回臨海的司機王某,對于當時的逃逸行為,王某后悔不已。
撞人后,不顧傷者抄小路逃逸
昨天上午,在臨海交警大隊的關押室內,肇事司機王某顯得非常疲憊,短短6天時間內,從撞人致死,到逃回安徽老家“避風頭”,再到被民警找上門帶回臨海,王某稱自己還緩不過神來。
王某老家在安徽省霍邱縣,來臨海打工已有兩年,目前幫親戚打點一個賣魚的攤位。18日早晨5點不到,王某開著電動三輪車到市場批發了一車活魚,因為運魚的水泵需要用電,盡管當時天還沒亮,王某為了給電動三輪車省電,并沒有開車燈。
王某說,撞人后自己心里發慌,也沒管被撞的人,繞遠路抄小道把魚卸到菜場,又把車藏進了租住處的車棚里,睡了一覺后買票回了安徽老家。
事故發生后,交警發現電動三輪車沒有車牌,監控也沒有錄下駕駛員的相貌,而且事發在凌晨,街上沒什么行人。為了找出肇事司機,辦案民警查看了18個小時的監控。監控中兩個細節成了交警的破案線索:一是碰撞發生時,三輪車上濺出一片水花;二是三輪車的尾部,印著幾個白字。
逃逸判刑更重,保險還不予理賠
交警事故中隊重案組民警邢學民介紹,現場走訪發現不遠處有個水產批發市場,交警推斷,濺水的電動三輪車可能是到市場運貨。于是,在事故地點通往附近菜場的路面監控中,找到了肇事三輪車的蹤跡。在確定電動三輪車主后,駕駛員信息也就浮出了水面。
10月20日,民警在高橋三區一處出租屋內,找到了肇事司機王某的電動三輪車,并聯系了王某家人,迫于警方壓力,王某到當地派出所自首,并于22日被帶回臨海。
邢學民說,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得不償失的。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交通肇事罪有逃逸情節的,要判三到七年有期徒刑,而且不得緩刑,并且保險公司也不能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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