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朱來華 王曰喜 記者 章 韻)今年國慶長假期間,受臺風“菲特”影響,位于臨海市江南街道的一家企業的生產車間被洪水淹沒,企業被迫停產放假。
10月7日中午,外出休閑返回的該公司陜西籍員工楊先生在回其租住的宿舍時,在明知道路已被洪水深淹,路面水深將近1.5米,且不知水下路況的情況下,不聽附近好心村民的勸阻,堅持涉水前行,不慎滑落到路邊一條河溝而溺水身亡。
圍繞這起意外命案發生的性質認定問題,死者家屬與該公司隨即發生了糾紛。死者楊先生的家屬認為,楊先生是在該公司打工期間溺亡的,應算工傷,所以,該公司應按照員工工傷死亡的標準賠付家屬60萬元。但該公司認為,楊先生是在企業放假期間自己外出辦事返回宿舍途中溺水身亡的,故不能算因工傷亡,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考慮到楊先生本是公司的一名員工,公司可以給予其家屬適當的經濟補助。
近日,在臨海市司法局江南司法所和街道工辦工作人員再次主持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楊先生的溺亡與該公司沒有直接關系,不屬于工傷。但考慮到死者楊先生是公司的員工,且其父母已年過六旬,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實際情況,公司給予楊先生家屬生活補助金10.5萬元。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分享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