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VA在线观看免费,国产老女人卖婬,色综合视频一区二区三区,日本三区四区免费高清不卡

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
您當前的位置 :臺州頻道 > 財經 > 保險 > 保險理財 正文
買車票強搭保險 捆綁銷售屬違法
2013年10月14日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買車票還要買保險?你有理由拒絕。

  理由a

  《保險法》:保險合同訂立應當遵循公平互利、協商一致、自愿訂立的原則。任何人不得欺詐、協迫或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

  理由b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準》:意外險產品不得捆綁在非保險類商品或服務上向不特定公眾銷售或變相銷售。

  理由c

  律師認為,捆綁銷售保險屬于強制性消費,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違反了民事活動的自愿平等原則。

  有媒體報道稱,保監會日前向各地保監局和保險公司發出通知,要求展開一場針對強制搭售保險行為的大檢查,其中,備受詬病的火車票等強制搭售短期意外保險銷售的行為成為此次檢查行動的重點。

  記者調查發現,盡管監管部門定期對捆綁銷售行為進行清查、整治,但各地汽車站“車票+保險”的搭售現象仍屢禁不止,而多數代購網站已取消捆綁銷售行為。

  四川本地多家保險公司表示,定期自查搭售保險行為是一項常態化的工作。投保人需要注意的是,這種不規范保單在發生意外后可能面對理賠難的風險。

  調查:

  車站“暗宰”乘客網站已無捆綁銷售

  市民張女士向記者反映,國慶節期間,她在重慶菜園壩汽車站購買從重慶到南充的汽車票,付款后竟發現自己被“暗宰一刀”,原來,張女士除了支付68元的車票價外,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額外購買了一張4元/份的保單。“出票前并沒有詢問我是否需要保險,事后售票員給出的解釋是,這種意外險是和車票一起銷售的。”據張女士回憶,此前在綿陽購買車票時也遭遇過同樣的情況,“當時除了車票還有一張2元/份的保險單,車票本身已含保險費,何必再多買一份幾塊錢的保險。”

  此外,各大網站代賣火車票時搭售保險一直投訴不斷,針對這一現象,記者登陸各大代購網站發現,如今在機票和火車票的訂購頁面,已取消強制搭售保險行為。

  10月12日,記者登錄去哪兒網、攜程網等車票代購網站,記者注意到,在確定列車信息之后,若無需購買20元/份的交通意外險,“填寫乘客信息”一欄中的保險購買數量可以選擇“0”。此外,20元的航空意外險及20元的航空延誤險同樣可以自愿選擇購買。

  解讀:

  搭售屬違法行為理賠或面臨取證難

  雖然只有幾元錢,但買車票被強制搭售保險是否合理?“捆綁銷售保險屬強制性的消費行為,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違反了民事活動的自愿平等原則,也違反了訂立民事合同中應當遵守的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四川律師喻遠軍告訴記者,保險合同與其他合同一樣是雙務合同,消費者是否同意與該保險公司達成一致形成保險合同關系,應完全尊重消費者的明確表示。“《保險法》明確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本地某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定期清查捆綁銷售是一個常態化的工作。“保監局要求保險公司定期對自身及有合作關系的各類代理機構是否存在意外險強制銷售情形進行自查。今年3月、7月公司已全面清查過。”

  記者通過保監會網站了解到,保監會于2009年8月17日印發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經營標準》通知中規定,意外險產品不得捆綁在非保險類商品或服務上向不特定公眾銷售或變相銷售。

  此外,保險從業人員李女士告訴記者,市民在買火車票時“被消費”的保單過于簡單,投保人身份信息不全能否順利理賠也是很大問題。“投保人發生意外后將面臨繁瑣的取證環節,理賠難度將非常大。”《標準》在《出單管理》一欄中要求,保單應當載明下列信息:保險公司名稱、保險產品名稱、投保人姓名或名稱、被保險人姓名、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免責條款提示、銷售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和保單查詢方式。

來源: 金融投資報  作者: 馬 黎  編輯: 王未未
分享到
版權和免責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分享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相關稿件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版權所有